vivian93 wrote:
我同意你的說法,但是...(恕刪)
每次看到你的文都很精采.可是也令我的頭很痛= =

因為對我有點深度


我書讀的不多.我不曉得很深的理論還是啥大道理= ="
我只知道以下:
1.我們從小就被教導錯事情就要接受處罰.結果勒?
通緝榜上的那幾個有嗎?
新聞上的那些做錯事情的人有嗎?
只有一部分!!!!
只因為他們是權貴?只因他們知法玩法?政府是白痴?
是!政府的確白痴到極點= =
不過這一點跟主題也沒關係.不在討論範圍!
而回到原點!
今天我們都知道做錯事情的人要接受處罰.但是!
有幾個是心甘情願的?

樓主打了女友.這是做錯事情!
那他要不要接受處罰?要!
女友也執行處罰手段了.那樓主的行為不是不甘心受罰?
2.每個人會做錯事情的機率?大於零!
這世界上我還真找不出有不會做錯事情的人= =
人的成長都是在每次的錯誤中作出修正.
這可不代表每一個犯下的錯誤都是可以被接受原諒或體諒的!
不然法律擺好看的= =?(雖然諸多事實顯示如此


不過不代表自己就可以違反犯紀!
相對的!
在感情世界中.有些錯誤你可以犯.那是可以被容忍的.但也有上限!
有些錯誤是一但犯了就直接死刑.你連上訴機會都沒有!
可是你說這些犯錯的人真的錯了嗎?
我想有時候或許法律上並沒有限制.但是當你犯了道德罪?
這就見仁見智了!
3.犯錯的人是否可以重獲新生?
其實就大部分情形而言是可以的.
犯人假釋的部分就是一例.至於怎獲得假釋我就不想討論= =
畢竟不是在討論監獄風雲

犯人在假釋後一段時間若沒有再犯或從良.基本上就可以準備重新生活了.
可是這條路滿難走的!

但更多人選擇重操舊業.WHY?
因為社會普遍短時間內接納.現在也是!
有人堅持走下去.有人受不了而回頭結果再次進去蹲= ="
這是選擇!
我們可以看成:
犯罪=犯錯!
進去蹲=處罰!
假釋=留校查看!
重新生活或重操舊業=自己的選擇!
前三項代表你眼前有一個機會可以讓自己決定以後的路.
第四項就是自己決定自己往後要承受的是怎樣的後果.
那麼...
究竟是別人沒有給自己機會還是自己捨棄了?
而關於死刑犯的相關議題恐怕也不在討論範圍內.
我只給出一句簡單的結語:
"當你犯了錯.你就要承受應該有的後果!"
就這麼簡單!

回來看感情面.在感情世界裡頭...
犯錯的人可以重獲新生!!
只是呢.你要先接受處罰= ="
至於另一半會怎處罰你?我又不是神算.我怎知道他(她)會在床上搾乾你(妳)還是吸乾荷包?

處罰方式太多.不討論= ="
至於犯天條?很抱歉!
直接死刑沒啥好講的= ="
感情世界的天條有哪些?
多如繁星

4.別人犯錯了,如果能夠原諒對方,那是好事,
但是原不原諒的選擇權,終究還是在被害者的手上,
不是嗎?如果被害者不願意原諒加害者,
那到底是不原諒對方的被害者比較慘忍,
還是傷害了對方的加害者比較殘忍呢
所以.一直以來我都較傾向以牙還牙的動作= =
這才是公平!
是啥原因造成加害者動手?這是動機!
任何事情只要一但有了動機.那麼往後的分析發展也就有跡可循了.
而若!
這個動機若是讓加害者本身就是受害者.後面才成為加害者呢?
原本的被害者在之前就是一個加害者的身分呢?
這就是所謂的"不要只有黑白之分!"
樓主也受到處罰了.剩下的是他自己要怎作.
這不是我們能過問的= ="
不是人人都會偷麵包.雖然大家都有機率!
可是一但偷了麵包那就是自己不對.即使是為了生存!
因為選項不是只有一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