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強迫女方要跟家人一起住... 阿你家是多大? 透天? 還是公寓? 知道感念你媽單親拉拔你長大是好事, 但是也請為你的另一伴著想.
(2) 炒飯問題呢? 要閉著嘴巴嗎? 床夠堅固? 不會搖出聲音吧? 三更半夜或是早上洗澡, 就算是套房, 全家人聽水聲也知道是剛炒完飯. 大概也不能穿太性感的內衣褲吧.
(3) 用了三年都不用負責? 青春歲月都給了你... 男人愈年長, 隨者財富的累積, 身價只會上漲 (40歲之前); 前女友已經30, 正在急速下跌中... 這時再換個年輕的, 不一樣外型的, 或個性溫柔賢淑的當老婆; 真是完美的人生. 有玩到, 又能善終.
(4) 公主病也是一種病, 你就這樣棄病人於不顧?
(5) 交往前沒徵象嗎? 交往後看不出來嗎? 還是先爽了再說? 不滿意, 到時再砍掉重練. 反正你現在, 身價正旺.
(6) 賣腎, 對得起你父母嗎? (當然, 這只是你的玩笑話; 你一定不會去割; 因為看得出來, 你愛自己跟家人勝於一切...)
(7) 沒解決事情的能力...
(8) 分了也好, 一個有公主病, 一個沒擔當 (對自己跟家人倒是很有擔當); 不然, 生了小孩, 也只是另一個悲劇的開始.
北部女孩願意結婚後跟男方家人一起住的, 真的不多... 下次跟新女友第一次約會時, 記得先告知這個條件窩.
alhnm wrote:
(我個人就有種得了便宜還賣乖, 然後還上網鞭屍的感覺囉!)
這話不能這樣說~
樓主發這文,一來只是沒想到女方家人會那樣,所以標題會覺得被踩
再來呢,樓主對於女生並沒有體諒他的立場而生氣(我猜想)
因此上來發文舒緩情緒也難免
今天換成是你發生這樣的狀況,你不會有情緒嗎?
在我看來,樓主怎麼評論前女友是一回事
畢竟,這是分手後的過程~
誰的感情分手後,全都能平心靜氣稱讚前任多好多好呢
通常大概都是對對方有一些氣或怨之類的
所以,不是要幫樓主講話
我認為樓主多少有情緒很正常~~
也沒有人可以是聖人啊~
有些人或許覺得不應該上網評論前男/女友
但,有些人的故事是真的扯~
上網取暖或藉由別人的看法,讓混亂的狀態慢慢平靜下來
這些都是很平常的事
若發文的人,本身就是白目到討砲
那大家也不會客氣的~~
你其他想法我沒什麼意見~
我只是針對你這句話有些想法
feagles wrote:
這話不能這樣說~
樓主發這文,一來只是沒想到女方家人會那樣,所以標題會覺得被踩
再來呢,樓主對於女生並沒有體諒他的立場而生氣(我猜想)
因此上來發文舒緩情緒也難免
今天換成是你發生這樣的狀況,你不會有情緒嗎?
在我看來,樓主怎麼評論前女友是一回事
畢竟,這是分手後的過程~
誰的感情分手後,全都能平心靜氣稱讚前任多好多好呢
通常大概都是對對方有一些氣或怨之類的
所以,不是要幫樓主講話
我認為樓主多少有情緒很正常~~
有些人或許覺得不應該上網評論前男/女友
但,有些人的故事是真的扯~
上網取暖或藉由別人的看法,讓混亂的狀態慢慢平靜下來
這些都是很平常的事
若發文的人,本身就是白目到討砲
那大家也不會客氣的~~
你其他想法我沒什麼意見~
我只是針對你這句話有些想法
哎唷~
(樓上有修改了, 麻煩你也看一下, 謝謝!)
我是說, 他一開始發文舒緩情緒也就算了
我是說他之後的補充, 有得了便宜還賣乖, 還加上鞭屍的感覺.
(就是有種, 很得意, 前女友找她復合, 其實已經沒有什麼心了, 還要跟對方說嫁雞隨雞, 要來就不要怕被叮, 叭啦叭啦!)
alhnm wrote:
想了又想, 還是忍不...(恕刪)
我沒這麼偉大啦,你這樣抬舉我會不好意思(

底下說正經的,首先,我搞不懂我那篇為什麼會被刪文,而且用的是底下這理由
"您好,您所引言的文章稍早因違反版規、文章移動,避免後續討論失焦離題,故該文一併移動,請見諒。"
既然引到不該引的,那我也只能摸摸鼻子認了,不然能如何?XD
至於a版友您請我做仲裁評斷這件事,我必須說,我真的沒這麼偉大,可以坐這個位置。
畢竟我不是兩位的誰,充其量只不過在網路上針對這件事討論過的網友,現實生活中完全是素昧平生的陌生人。
我只是針對這件事,以自己旁觀者的立場給一點意見。
如果原PO跟a版友覺得小弟不才我的拙見可以聽,其實我就很感激了。
說到底,任何只要跟自身利益有關的事,都逃脫不了人性的考驗。
想維護自己的利益,首先要看的就是支持自己的人是否夠多,或者掌握多少資源在手上。
以原PO的立場來看,一開始把前女友吃人不吐骨頭的事蹟寫上來時,版上一片撻伐,這當然是可以預料的到的。
但是這其中呢,有個必然的因素肯定存在,只是看到底有沒有人去想過這件事。
只要有PO文撻伐的,我敢說,PO文的網友男女比肯定不成比例,以男性居多。
講白一點,這篇文章被女性同胞看到的感想,會聲援原PO的肯定不會比男性多。
本身就有公主病的,看到說不定都會覺得理所當然;就算沒有公主病的,會聲援原PO的也不可能跟男性一樣多。
這是因為被批判的原PO前女友,是女性。
同樣身為女性同胞看到這件事,很難處於公平的立場來審視這件事。
有句話說,旁觀者清,當局者迷。
旁觀者之所以會"清",前提是"當事者的利益跟自己沒有絕對的利害關係"。
任何事一旦跟自己有牽扯到利害關係,那絕對不可能站在中立的立場,我相信這道理應該很容易懂。
那麼假設現在自己已經處於跟其他人有利益關係上的衝突時,該怎麼應對?
我曾經看過一本描寫人性的書,裡面有一個例子跟最後兩句話讓我印象非常深刻,這例子是這樣的
假設你在一艘船上,跟另一名乘客起了衝突,那麼你必須要弄清楚兩件事
1. 這艘船上有多少人支援你?
2. 離岸邊還有多遠?
如果第一個條件評估後,發現自己勢單力薄,處於劣勢,那麼在這艘船靠岸之前,請忍氣吞聲,否則恐怕會被丟下海裡。
以原PO的觀點來看,如果原PO沒有把"嫁雞隨雞"這四個字放上來講,而是私下強迫前女友接受這觀念,基本原PO有很高的機會是贏家。
因為人類社會採取多數決,台灣父系社會的傳統就是女性出嫁,嫁雞隨雞住夫家。
民主社會採取多數決,是因為這是不公平的世界裡最公平的方式。
一個團體的領導者,不可能兼顧到每一個人的需求,只能採用大部分的人同意的措施,
剩下不同意的少數人,就是被犧牲掉的選擇,所以民主才叫做多數人的暴力。
所以原PO如果把這觀念私底下請長輩出面協調勝算很大,通常女方在這點上是處於弱勢的,
即使當前台灣社會越來越多小夫妻不跟公婆住,但這觀念還是普遍存在。
換句話說,原PO在這觀念上處於優勢,即使這件事對女性不公平。
可是原PO把這件事講出來,而這件事在此已經變成了一個辯論賽。
在這種情況下,站不住腳的論點就是站不住,無論支持的人少到什麼地步,錯的還是不能變成對的。
被踩到痛腳,失去的是自己的面子。
加上這種觀念跟原PO前女友的要求其實沒什麼兩樣,都是私心要求對方要滿足自己,於是原本對前女友的控訴全都變成七傷拳了。
嫁雞隨雞這觀念,本來就是對女性不公平,這無法否認的。
支持這一點的幾位版友,不也只能反問a版友自己的父母長輩是否也遵循這道理,而不能光明正大的說a版友的說法是錯的?
闖紅燈這件事每個人都幹過,但不會因為夜間沒車闖紅燈可以省時間就會變成對的。
灰色地帶的事只能偷偷做,不然被抓到就是抓包,不會因為你的支持者有多少就會讓錯的事變成對的。
回到原主題,男女之間永遠不可能平等。
如果男女不需要有別,我想生物演化生殖不需要有性生殖。
當女方要求男方要買車買房過戶給自己,未來老公薪水還要交出來時,請想想看自己能夠給對方什麼。
當男方覺得苦命工作買車買房壓力超級大,也請想想自己的老婆嫁到家裡來是換一個環境重新生活,還要背負懷孕生子的重任,犧牲的代價也不小。
我相信每個人都想找到能體貼自己的另一半。
在對自己的另一半提出要求時,也請考量一下自己是否已經付出相對的努力與體貼?
如果總是只匯要求不會反省,我不認為這樣的婚姻會成功。
講了一堆廢話,回過頭來突然覺得也沒必要講那麼多的道理。
懂得人自然想的到,不想懂的人講了也是對牛彈琴。
這個世界,從來就不講道理。
沒想到這篇這麼久了還有人記得
看後面回文這麼多,嗯,結論就是人的觀念跟個性外人是沒辦法改變的,怎麼講怎麼辯都沒用
切入正題,我想你可能沒把握到重點
不要踩我 wrote:
今天在女方的軟語要求下見面了,雙方都沒有提起第一天的事件,只是不斷被要求復和 我對她說:妳知道嗎?我曾經那麼的相信妳三年,在心理期望妳會改變你的想法,我也對妳說過我們在台灣接受這種傳統的與家人住的關念 妳身為女人本就應該嫁雞隨雞,再說也不是住一輩子最多就那麼三年,錢存夠了裝潢好就可以有自己的小天地,但妳為何總是聽不懂,妳為和總是要算計那些對你最好的條件,妳都說那是妳要的保障!妳可有想過?那麼妳能給我什麼保障?我聽妳的和妳一起算這各算那各,算我家人 算借錢裝潢不用利息,但妳這樣算,人家不理妳把妳當屁那怎辦!我家人疼我但不代表他們沒有自己的想法 ,我今天見妳!很遺憾妳連想復和都再算 妳說妳願意住三年,確要求要是妳認為被我家人欺負妳就要搬,我先問妳 妳要是我老婆我當然不會讓妳被欺負 但前提是你作了什麼事 再着要是結婚都是一家人又何必怕會被我家人釘,要釘妳簡單 不需拿我的婚姻來當執行條件吧!我很難過妳這樣想 !...(恕刪)
重點在於:
1.女的提出很自私的條件
2.為了雙方的觀念不合,兩人3年內分手過2次,女的說會改但都沒改
3.男的要求女的先暫住三年,有承諾期限
4.男女要公平,女的要房子那些保障,所以男的問女的能給他什麼保障,很合理
5.女的先前提出的自私要求,如果男的照做,女的一定會被男方親屬在背後數落、痛罵,這女的一定沒辦法跟男方親屬相處和諧
6.女的要求認為被欺負就要搬,男的說"妳要是我老婆我當然不會讓妳被欺負 但前提是你作了什麼事 再着要是結婚都是一家人又何必怕會被我家人釘",這說的很合理,因為女的擺明啥家事都不做,一定會被講話,然後女的就會覺得被定、被欺負。所以說到底女的要的保障不是為了避免婆媳問題,是為了自己繼續當公主。
(也算是回答到你在#317問樓主的問題)
7.有心要走一輩子的人,有問題應該是溝通找出妥協方案,不是條件交換
至於妥協方案,我在#332提到的租房子就是其一
如果你還是覺得男的不能要求女的住到男方家裡,那你應該也不能認同男的去住女方家裡,因為這樣對男的也不公平;在你的觀念裡面結了婚就只能兩個人自己搬出去住,對吧
那好,我問個問題,如果今天他們倆結婚了,買一間兩個人共有的房子,現在要裝潢不能住,但因為繳房貸沒錢租房子,請問要住哪?男方家還是女方家?
記住你說的,要公平,不能嫁雞隨雞也不能娶鴨隨鴨
如果不肯回答上面的問題,那可能要麻煩你闡述一下「婚後女方必須離開原本的家」這件事情的看法,不管是離開原本的家到男方家住或是夫妻自己住,才好知道你的中心思想
還有#354大大的問題也回一下吧
喔,對了,我不期待你的觀念會改變,繼續「嫁雞隨雞」鬼打牆吧
有時候我會想,這四個字是不是說到你現實中的痛處,才讓你這麼深惡痛絕呢..
Keitaro0130 wrote:
我沒這麼偉大啦,你這樣抬舉我會不好意思()...開玩笑的。
底下說正經的,首先,我搞不懂我那篇為什麼會被刪文,而且用的是底下這理由
"您好,您所引言的文章稍早因違反版規、文章移動,避免後續討論失焦離題,故該文一併移動,請見諒。"
既然引到不該引的,那我也只能摸摸鼻子認了,不然能如何?XD
至於a版友您請我做仲裁評斷這件事,我必須說,我真的沒這麼偉大,可以坐這個位置。
畢竟我不是兩位的誰,充其量只不過在網路上針對這件事討論過的網友,現實生活中完全是素昧平生的陌生人。
我只是針對這件事,以自己旁觀者的立場給一點意見。
如果原PO跟a版友覺得小弟不才我的拙見可以聽,其實我就很感激了。
說到底,任何只要跟自身利益有關的事,都逃脫不了人性的考驗。
想維護自己的利益,首先要看的就是支持自己的人是否夠多,或者掌握多少資源在手上。
以原PO的立場來看,一開始把前女友吃人不吐骨頭的事蹟寫上來時,版上一片撻伐,這當然是可以預料的到的。
但是這其中呢,有個必然的因素肯定存在,只是看到底有沒有人去想過這件事。
只要有PO文撻伐的,我敢說,PO文的網友男女比肯定不成比例,以男性居多。
講白一點,這篇文章被女性同胞看到的感想,會聲援原PO的肯定不會比男性多。
本身就有公主病的,看到說不定都會覺得理所當然;就算沒有公主病的,會聲援原PO的也不可能跟男性一樣多。
這是因為被批判的原PO前女友,是女性。
同樣身為女性同胞看到這件事,很難處於公平的立場來審視這件事。
有句話說,旁觀者清,當局者迷。
旁觀者之所以會"清",前提是"當事者的利益跟自己沒有絕對的利害關係"。
任何事一旦跟自己有牽扯到利害關係,那絕對不可能站在中立的立場,我相信這道理應該很容易懂。
那麼假設現在自己已經處於跟其他人有利益關係上的衝突時,該怎麼應對?
我曾經看過一本描寫人性的書,裡面有一個例子跟最後兩句話讓我印象非常深刻,這例子是這樣的
假設你在一艘船上,跟另一名乘客起了衝突,那麼你必須要弄清楚兩件事
1. 這艘船上有多少人支援你?
2. 離岸邊還有多遠?
如果第一個條件評估後,發現自己勢單力薄,處於劣勢,那麼在這艘船靠岸之前,請忍氣吞聲,否則恐怕會被丟下海裡。
以原PO的觀點來看,如果原PO沒有把"嫁雞隨雞"這四個字放上來講,而是私下強迫前女友接受這觀念,基本原PO有很高的機會是贏家。
因為人類社會採取多數決,台灣父系社會的傳統就是女性出嫁,嫁雞隨雞住夫家。
民主社會採取多數決,是因為這是不公平的世界裡最公平的方式。
一個團體的領導者,不可能兼顧到每一個人的需求,只能採用大部分的人同意的措施,
剩下不同意的少數人,就是被犧牲掉的選擇,所以民主才叫做多數人的暴力。
所以原PO如果把這觀念私底下請長輩出面協調勝算很大,通常女方在這點上是處於弱勢的,
即使當前台灣社會越來越多小夫妻不跟公婆住,但這觀念還是普遍存在。
換句話說,原PO在這觀念上處於優勢,即使這件事對女性不公平。
可是原PO把這件事講出來,而這件事在此已經變成了一個辯論賽。
在這種情況下,站不住腳的論點就是站不住,無論支持的人少到什麼地步,錯的還是不能變成對的。
被踩到痛腳,失去的是自己的面子。
加上這種觀念跟原PO前女友的要求其實沒什麼兩樣,都是私心要求對方要滿足自己,於是原本對前女友的控訴全都變成七傷拳了。
嫁雞隨雞這觀念,本來就是對女性不公平,這無法否認的。
支持這一點的幾位版友,不也只能反問a版友自己的父母長輩是否也遵循這道理,而不能光明正大的說a版友的說法是錯的?
闖紅燈這件事每個人都幹過,但不會因為夜間沒車闖紅燈可以省時間就會變成對的。
灰色地帶的事只能偷偷做,不然被抓到就是抓包,不會因為你的支持者有多少就會讓錯的事變成對的。
回到原主題,男女之間永遠不可能平等。
如果男女不需要有別,我想生物演化生殖不需要有性生殖。
當女方要求男方要買車買房過戶給自己,未來老公薪水還要交出來時,請想想看自己能夠給對方什麼。
當男方覺得苦命工作買車買房壓力超級大,也請想想自己的老婆嫁到家裡來是換一個環境重新生活,還要背負懷孕生子的重任,犧牲的代價也不小。
我相信每個人都想找到能體貼自己的另一半。
在對自己的另一半提出要求時,也請考量一下自己是否已經付出相對的努力與體貼?
如果總是只匯要求不會反省,我不認為這樣的婚姻會成功。
講了一堆廢話,回過頭來突然覺得也沒必要講那麼多的道理。
懂得人自然想的到,不想懂的人講了也是對牛彈琴。
這個世界,從來就不講道理。
想不到還能得到K大再次回應. 老實說我真的認為K大很有勇氣, 也有正義之風,
本來想說K大乃真男人, 但是我想侷限在男女實在太對不起K大你了.
我說的都是我真實感受, 特別在對照K大出現之前與之後(船的故事, 希望K大有懂), 所以特別有感觸, 就請你大方接受吧!
其實我並沒有想請你做仲裁評斷這件事, 如果我的表達讓你有這樣的感覺我很抱歉.
因為這樣對K大來說, 實在是一種苛求. 我只是感激K大之前不怕砲聲隆隆, 還敢發表內心真正想法的留言, 如此而已.
很明顯我說的原PO聽不進去, 我也得有反省的地方.
我知道自己的問題在哪裡. 我的語氣我的真白(有時候是到有點白目)(謎: 只有一點而已嗎?)
還有批評的語氣, 之前別人對我的印象, 當然我還是認為因為我是女的也有點關係.
而我對他們也不是是沒有怨的, 因為我認為我講的他們老是曲解, 打我稻草人, 還有之前欠我的公道, 這許許多多的原因所加起來的東西, 想要不戰起來真的是很難啊~
(啊, 再加上我中文其實也沒有很好啦~)
我能了解一開始的一片撻伐, 很容易讓人有先入為主的, 再加上這邊都是男性居多,
我反對批評他們, 不就是自找苦吃嗎? (笑)
但是如果今天反過來是位公主, 做了一樣的事情我是一樣會這樣批評她的.
在我眼中我只在乎邏輯, 而不是男女之分. 所以我一開始才會先說原PO的前女友其實是有問題的. 所以當有些人說, 那女生為什麼不準備一間房子, 我也是說, 如果她要求要一間房子, 那她自己也準備一間這種要求是很OK的啊! 所以我才會說, 那些只要求權利卻不要負責任的女公主是有問題的啊~
如果原PO沒有把"嫁雞隨雞"這四個字放上來講,
我想我不會留言, 但是我還是會覺得他的女朋友有問題, 很自私.
只是我比較喜歡挑邏輯上的錯誤, 所以, 就變成這樣啦! ╮(╯_╰)╭
(自找苦吃!)
(老實說我不知道七傷拳是什麼), 但是我十分認同你說的, 如果原PO沒有把這件事講出來, 根本不會有這些筆戰吧!
嫁雞隨雞這觀念,本來就是對女性不公平,這無法否認的。
是的, 我十分認同.
其實我媽媽是不用跟我爺爺住(因為根本在不同國家

不過如果今天我爺爺要我媽媽跟他住, 然後他不是那麼早死掉, (前提是我媽不想, 但他用傳統來壓我媽) 我想以我的個性我會去跟他理論吧.
又要再講一次
"中國改革家王安石的名言:「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同樣,傳統也不等於合理,不足以成為根據。"
今天這個社會, 要爭取也不一定只有上街一途. 也不是說, 不去爭取法律修訂就不能改變. 如果今天事事都要用上街爭取法律修訂, 那我不知道台灣要變成怎樣. 有些東西可以自己選擇, 但是要選擇進步與否是自己的決定.(不是說跟長輩住就不進步, 而是, 當那個東西是從根本不公平, 而別人不想從, 卻用傳統來壓別人, 我個人覺得那就叫落後了)
老實說, 那位版友問的, 其實我只是不屑回答他/她, 因為他/她還要人身攻擊我.
他/她不能光明正大的說我的說法是錯的就說我心理有問題, 那麼誰心理有問題可見一班.
基本上我其他人都沒有回, 就只回Lily大跟另一位(這位其實也不屑了現在), 就是因為我不屑.
其實前面我有跟有位F版友提到, 我不是在說平等的戀愛/婚姻, 而是戀愛/婚姻中的平等. 那種平等, 不是大家付出的感情/金錢要對等
(意即不是你付一塊我就要付一塊, 但是當然, 如果能做到當然是最沒有爭議的公平)
而是雙方的人格卻需要平等, 兩個人全身心投入, 尊重對方、愛慕對方、信賴對方.
但是我看不到女生對男生的信賴, 也看不到男生對女生的尊重.
我從來不認為女生應該要求男生要車買房過戶給女生, 也不認為女生應該去要求男生薪水要交出來. 除非女生自己也可以做到同等的事情(不是單指也買車買房, 只是就是讓男生感覺同等的事情)(當然, 男生自願買的是例外啦)
同理的, 男生也不應該要求女生嫁到家裡來換一個環境重新生活, 而女生也不是生子的機器. (當然, 女生自願的也是例外啦, 不過我想男人應該無法以生子來等價交換!)
只是從頭到尾, 我只是不認為任何人應該以任何傳統的藉口, 要求別人一定要買車買房在自己的名下/要求對方嫁雞隨雞, 若對方不從就千錯萬錯都是對方的錯. 你說如果原PO私底下用"嫁雞隨雞"強迫前女友接受這觀念很有可能是贏家, 可是我覺得即使贏得了一時, 也贏不了一世, 沒有人應該受這種委屈.
我覺得看K大的回應很受用, 領受了很多. 真的由衷感謝!
至於不想懂的人嘛, 樓上就有一位啦!


所以我一直說我自找苦吃, 因為我很愛講道理!(自己認為的道理 LOL)
只是這一仗, 我贏得一點都不光彩,
(若不是有K大...)
(所以其實我沒有贏)
(只見樓上還有鬼打牆之人不爬文, 又來說我鬼打牆/打我稻草人就知道, 唉, 這世界是真的不說道理!)(如果那位鬼打牆之人有看到K大的第一篇回文, 有看到我之前說的, 有真的讀懂就會知道, 娶鴨隨鴨在我心目中是不OK的, 可是奇怪的是, 他好像有看到(字裡行間出現我用的字), 可是他的無知表現又讓人覺得他根本沒有看, 所以我只能覺得他根本沒有讀懂, 而不是沒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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