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貓咪 wrote:
我想一個愛孩子的母親都不會讓自己的孩子受到欺負,樓主也說會有孩子會住在一起,我覺得那就一種愛的表現,為了孩子不會堅守自己的"不住一起"原則,而且如果生活如同一般家庭,誰會知道她家有沒有那張結婚證書,孩子的同儕怎會知道他爸媽有沒有結婚,除非行政單位無聊到去公佈這種事情~
人是有感情的動物,就算自己有甚麼堅持原則,也會用智慧去解決問題或是修正原則~~
就像有些人堅持不與公婆同住,但是遇到的對象,公婆是超級好相處的人,說不定也是會因為希望小孩有人幫忙帶而同住啊!!~~我相信我們這一代的人當公婆的時候應該大部分都不會太為難孩子,會有越來越多好公婆也不一定~
~離題了~
所以列出一堆原則根本就是無用的
就像有人列出原則說 我男友以後要180以上
結果愛上的只有170
列出不同居 然後又說不反對有小孩 有小孩之後可能就會住一起
那當初的不同居原則又被破壞
所以兩人相處 我認為只有一個原則 就是互相替對方著想
人生有很多抉擇的是情 遇到之後都需要兩人一起思考如何解決
如果遇到當初原則沒列出來的怎麼辦?
考驗兩人共同的智商和情商
所以回到本樓的主題 愛情少磨難並不是因為當初把堅持不做的列出來
人生不是考試 不是合約
如果合約列出兩萬條原則出來 兩人交往互相同意這個合約 然後交往
那以後兩人相處就不會有磨難嗎? 應該不是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