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sysy987 wrote:一直謹記一條"不要示...(恕刪) 這個問題其實很容易想通,平常沒事不妨思考看看,自己的行為到底是哪種?"高價"跟"低價"的思考模式,套用商品的理論我想大家都能理解,如同你想買雙B,是因為雙B的形象塑造很好,對汽車而言有許多吸引人的地方,會讓人愛到想買回家深入了解這台車的"價值"這就是"高價"~反之,如果今天每天都有雙B業務,跑到你家門口像狗一樣乞求你買車,我想你應該會對於這個品牌的車不屑吧?這就是"示低價"~記住,是你夠好,所以對方才自願買單,絕對不是因為你乞求對方,對方可憐你才買單!(對方不要把你踢走叫你滾開就不錯了!)這樣應該能理解吧?
ansysy987 wrote:一直謹記一條"不要示...(恕刪) 回歸問題,想想看,如果對方想約妳出來,而對方請客~ 這算?如果你想約對方出來,而你請客~ 這算?如果你自己約了幾百次對方才"應許"一次~ 這算?如果你接受了恩惠,為了答謝對方而請客~ 這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