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per31912345 wrote:
不要報警也可以
請那個人在部門主管(總務課長)前寫悔過書
悔過書這點我也有打算要他做,
畢竟不論結果如何,
有這份悔過書(等於是自白書了)
對我們的安全也才是一種保障...
口罩我們有保留起來了...
不過很怕保存不當造成無法鑑識...
因為前一個已經有發霉的跡象...
我現在只有用紙袋裝著並保持通風(昨天派出所所長教我們這樣做)
至於錄影帶,
昨天第一時間已經請廠商來把機器抱回公司做COPY的動作,
今天會想辦法盡快拿到...
現在我女友機構的人資部主管正在跟我女友談..
現在只有我女友部門一位和她比較要好的資深同事陪著她...
我要她一有需要馬上打電話給我
(尤其是如果那加害者要出現的話),
我已經在這裡Stand by...準備馬上衝過去協助處理了....
為何口罩不放在包包阿? 還可以放在辦公室晾乾.
放在車箱有比較衛生嗎? 而且都已知道有人會亂搞車箱內的東西...怎麼還會繼續放車箱呢?
警察一開始說沒有強迫的條件成立, 不夠成犯罪
真想嗆警察說: 所以我從你背後潑你油漆也是可以的囉?
反正你當下也是來不及反抗(無強迫條件), 也像你說的...你去洗一洗後也是沒有財物損失阿.
公司的處理:
公司又不是法院, 最多也只能做出開除的處分, 如果要請公司協助處理, 公司也只能做到這樣...不然還能怎樣?
難道公司還可以懲罰他的薪水, 硬把前幾個月匯他的薪水拿出來當做賠償嗎? (銀行也不會准吧?)
或是叫公司裡的保全把兇手蓋布袋, 拿警棍狂歐嗎?
還是老闆有權力叫兇手自己打出來然後再去餵兇手的老婆小孩嗎?
(我發現我越講越來勁了....好變態, 請大家暫時不要和我說話....
)relaxk wrote:
將他犯案的畫面以及他的行徑印成海報,貼在大樓的各處,提醒其他女性同仁注意安全~
然後就看他的臉皮夠不夠厚啦~
這招應該可以逼他離職, 但以注意安全的角度來看是沒有任何幫助的, 因為被害的當下兇手又不在現場....
被害人面對的是他的豆漿, 可能要改貼他的豆漿的海報比較有效......

兔貴肇朋:本人所發表和回應的文章,都是晚消化,本人不對其導致的結果承擔任何責任.
不知道結果如何,但是建議你女友應該要離職了
一、公司最嚴重也只能開除該員工,開除後依照現在的景氣,他很可能會失業在家好一陣子
萬一他閒閒沒事來公司門口等你女友怎麼辦,像這樣的人他不會反省他被開除的原因,他只會認為是你女友害的
二、我相信他老婆一定不知道他的所作所為,現在知道後,離婚是很有可能的選項,就算沒離,這樣變態的名聲會跟著他一輩子,這一切同樣只會怪到你女友身上
而你就算能接她上下班,也不可能接一輩子,而他只要有一次機會可能就讓你痛不欲生
另外我認為公司總務處的人員也應該懲處,這種事還能讓它發生5、6年,卻只有一支攝影機
但是如果懲處了,我想你女友在公司應該待的也尷尬吧
我是認為讓他上報以及報警可以達到最大化譴責該公司的息事寧人態度(以及該員警的處理不當)
把加害者抓起來也是法治下能做的最大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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