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熊 wrote:
上個月吵架, 我說, 每次都是我讓步, 不公平, 我們分手好了!
對方: 那...貸款的部份, 都留給你喔~~~飛吻
我: 我剛剛是開玩笑的, 我的真心永遠不變阿~~慟哭
這就叫, 人財兩失嗎? (摩亞貌 XDD)...(恕刪)
所以我才會說,婚前交往不要有大筆金錢的交流(包含很長時間的金額付出),
交往是互相的,可以改別種方法,例如這次男生請吃飯、下次女生請吃飯,這次男生請看電影、下次女生請唱歌之類的。
這根大方小氣無關,以前的時代女生比較少賺錢能力,且代為處理家中所有大小事,所以男生支付是應該的。
但現在是男女平權,男女都有賺錢的能力,且現在社會許多家庭都需要雙薪才能生活,為何還是要男生來支付呢?難道男人是超人嗎?要買房子、要買車、還要養女人,那我看真的要月入數十萬或家裡有「祖公屎」才有辦法。
男生絕對不再乎為了另一半多付一點,但不是完全男生出才是愛的表現。
又或是女生都幫忙處理家事及鎖事,所以男生多付出一些也才理所當然(這樣比較像以前年代的做法)。
畢竟不是每個男人都是超人,不是可以賺一堆錢又有時間陪著到處玩,又有大筆家產。
當然,我很清楚願意付東付西的人比較容易把到妹。
但我奉勸要想清楚這女生如果你沒錢了是不是不願和你一起撐過艱難時期?
不過,如果您是要玩玩而已,嗯,那你就當作一筆交易吧,看您覺得這買賣划不划算。
網兄,建議您三思三思:
把自己搞到負債100萬,代表他自我財富資金管理有問題,
且無法量力而為的做事情和規劃,分手甚至想把債款丟給你,代表他不負責任又只想占便宜,
凡事又都要你退讓,代表他凡事都想吃定你,不願意努力調整自己或溝通找到彼此的妥協點。
我只能說,換作是我能可笨一時也不要笨一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