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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一點小事就可以打人嗎?

好離譜阿...

我覺得你哥一定是覺得跟他也蠻熟的 所以才去撥吧

沒想到這樣....

只能說 那傢伙該被抓去關 你哥以後不要和層次低下的人太近了
轉眼就10年了
我是覺得, 樓主的哥哥只有講沒動手, 可能還是會被烙人打...

那種人, 說真的, 公司是該炒他魷魚了...
這裏不是[兩性與感情]嗎.?
需要 小英 幫你的忙嗎?

我可以號昭群眾 集群眾的力量去討伐你哥的公司

或是 去動手打你哥的嫌犯家門口抗議

你放心 我們社團的支持者都很明智 道德素養高

絕對不會丟雞蛋 也不丟石塊

假如我的社團支持者 動手打人 那是他們自己的事情

跟我一點都無關!

需要幫忙的話~到離你家最近的賜教處(扛棒上頭有環保標章的顏色) 申請



你認為原po大哥是錯的
我也不意外啦
所以社會生病了嘛
摸一下眼鏡就要打要殺的
扯到什麼小妹妹,老師......強詞奪理
對!或許他不該去摸眼鏡
但請你注意他有道歉喔
道歉完還要打人嗎?
而且大哥沒有拿槍
你沒有聽過一句話嗎?
"大哥是對的"
星空夜未眠 wrote:


我是認為原po大...(恕刪)
為了一點小事當然可以打人!

現在很多人走在路上沒事都被打!

自己小心一點!
松本狂人 wrote:
你認為原po大哥是錯...(恕刪)



恩恩...槍不會殺人 人才會殺人

所以 台灣要立刻立法通過 槍枝擁有合法化!

除了水槍以外 長短槍 火箭砲 手榴彈 都要通過合法化!

讓我的支持群眾 每個人都擁有槍!

才能早日替 老蔣 反攻大陸!
現在台灣真是危險丫!走在路上最好不要隨便看人
不然,隨時有人給你一拳,踼你一腳
不過看正妹除外啦!

支持搶械合法啦!在那人要扁我之前,先讓他回蘇州賣鴨蛋

暴力小英 wrote:



恩恩...槍不...(恕刪)



有了槍砲~就沒人敢欺負我們了

打仗本身就是賭

先取蘇州~再打南京!怎樣?

大哥是對的

p.s是爺們就放個響屁!
白目又怎樣?又不犯法,打人就犯法,讓他留個前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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