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歐品康的熊 wrote:剛剛接到他母親跟我道歉的電話, 他說他女兒當時只是一時昏頭, 沒想那麼多; 對我的傷害已經造成, 她尊重我的決定! (還好她有一個明辨是非的媽媽)已經決定即時止損, 也不想再去當她的前男友繼續禍害別人, 就把對方當作陌生人吧!!! 等你女友和前男友要結婚時, 你再去和前女友親3次, 就扯平了。討厭扯不清的感情債, 跳出來是對的, 哥支持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