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這個問題很好解決,不要扯上租約或產權女方有房貸負擔,所以沒結婚的話每月的生活費用男方要多出一些但不應該到房貸半數,因為他沒有產權,也沒有真正租客的保障我猜男方的考慮是方案 3 沒有個確定數目範圍,他可能怕多出去玩會吃虧方案 4 的話,只要妳想分手,等退錢後他每月實際繳的費用只有4、5千塊錢,比較合理結論是兩位真乃絕配,金錢跟價值觀如此接近可以結婚了
daveking wrote:不同角度下,思考還會一致嗎?[閒聊] 房貸 5萬/月 女生願意幫忙出多少?[閒聊] 房東沒有給我持分,拒繳房租[討論] 該跟另一半收多少錢? 1,若是男女朋友,男生所有。女生要攤什麼。同樣女生也無權要求共有若是女生要求搬來同住,男生希望她付多少租金就直說?何必問女生願意攤多少?2-如果是認真的,不要討論了去測一下智商3-婚前雙方約定好財產制度就可。夫妻雙方同意,就合理。不同意,想法不同硬要結婚,還有什麼合理不合理的問題。個人覺得實在無關男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