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zz Chen wrote:依照一般正常人的邏輯...(恕刪) 覺得看老公一個人賺多少錢,扣一扣房貸還有其他費用還剩多少,如果有很多,就拿一兩萬。沒有,就幾千元,或者我有儲蓄,就不拿,可是我會更省吃儉用了,等他以後房貸還完,或者以後有大賺時,再視我平日辛勞分紅利給我。
Jazz Chen wrote:依照一般正常人的邏輯(恕刪) 我有個女友~~老公每個月都給兩萬元個人花費~~老公自己也留兩萬個人開銷!其他公費全都記帳! 由老公負責支出....公費如果有"謀私"嫌疑,就從兩萬扣除... 您參考參考~ !
因為還是不知道你的經濟狀況如何,那就大概講個區間吧~我覺得薪資的6-7成當作生活花用(因為你有兩個小孩),所以剩下3-4成可以存下來,如果以你的狀況,可以先嘗試撥1-2成當作緊急備用金,所以大概上繳7-9成薪資吧XD,自己身上留1-3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