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求救急問)女友曾經劈腿過,我該怎麼釋懷?

Andy07 wrote:
跟現任女友很合感情一(恕刪)


下次他遇到比你更好的人他可能會同樣跟那男的這樣說。 觀察他他是喜歡你哪一點很重要。 如果說因為你帥有錢。那保證她下次遇到比你更有錢的他一定會再披一次。
Andy07 wrote:
跟現任女友很合感情一(恕刪)


其實我看不懂…


之前有樓,妻子婚後自己承認自己愛玩拿過小孩,想離婚

然後,現在這樓,女友沒事承認自己劈過…

都謊了,為什麼現在要說出來??
為分手找理由嗎???

看嘸…

small yan wrote:
女人不劈 , 男人不愛(恕刪)

新知識耶,第一次聽到
快筆記。

注釋:女人要學會劈腿才人見人愛?

上01之後,考試都考一百分了
Elizabeth chloe wrote:
都謊了,為什麼現在要說出來??
為分手找理由嗎???
覺得穩定了...
不需再暪...
認為男友能諒解...
欲自謊言的牢籠解脫??...
喬大叔 wrote:
覺得穩定了...不需(恕刪)


其實我比較擔心是因為她跟前男友聯絡
現在又舉棋不定了

所以乾脆打破天窗說亮話
你們二個男人誰愛我,
我不想選擇,最愛我的留下…

因為她提到了,如果夠愛我就可以過的去這個心檻…


真的要勸勸這些女生
人性,是不能測試的…

災難啊…
Elizabeth chloe wrote:
所以乾脆打破天窗說亮話
你們二個男人誰愛我,
我不想選擇,最愛我的留下…
樓主煮了個麵疙瘩...
還吃得下去嗎...
Andy07 wrote:
跟現任女友很合

感...(恕刪)

你的問題吧。
小題大作。
玻璃心。

婚前交往本來就要尋找合適,
無縫接軌與騎驢找馬都是正常的。
Andy07 wrote:
跟現任女友很合
感情一直以來都沒什麼大問題

並且我們是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直到昨天聊天,女友才跟我坦承她曾經劈腿過
而且我就是那個第三者,但我從來都不知道那時候他有男友 她一直對我隱瞞有男朋友的事

因為我本來就是個極度沒安全感的人
再加上很難信任別人的人

知道的當下 幾乎崩潰
深怕未來的哪一天 也被她戴綠帽 被她劈腿

但她跟我解釋 那時候跟他男友聚少離多
平時也沒有什麼聯絡 幾乎快分手了
但她一直狠不下心提分手

她說一直到遇到我 ,她才更確認了她的分手的決心
然後說這是她第一次這樣 ,因為太喜歡我了
所以劈腿了,也保證未來不會對我這樣
要我相信她,因為對於她前男友她很愧疚
所以她不會再做這樣的事

剛在一起時
我有跟他說我沒辦法接受另一半跟前任當朋友
她也保證不會跟前任聯絡
但後來卻被我抓到還持續跟前任聊天

她給我的解釋是 因為很愧疚
所以不希望看她前男友這麼難過
所以還是持續跟他偶爾聊天 減少她自己因為劈腿而產生的罪惡感
但她仍然是再次的騙了我,讓我更無法信任她

因為以上的兩件事讓我疑心病越來越嚴重
常常都在擔心他是不是在跟其他男生聊天
或是是不是跟其他男生偷出去
已經嚴重影響感情了

我跟她說我真的好難再信任妳
她說你只要夠愛我 就可以克服這些問題
我說我很愛你,但我仍然是過不了心中的那個檻
仍然每天等提心吊膽 哪天被妳劈腿
畢竟劈腿這種事有一就會有二

現在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
畢竟我們真的很認真 都是以結婚為前提交往
可是我心中仍然無法釋懷
每天都在擔心未來哪一天我是不是也會被劈腿

請問我到底該怎麼辦呢?
如果想繼續維持這段感情我該怎麼做?
又或者該分手嗎?
有過來人能給我一點意見嗎?
謝謝各位😭

拜託了😭😭


看我下面的長篇大論之前,樓主或許也可以參考我在別的樓回應的這一篇

----------------------------------------

過來人的選擇,就能讓樓主也一樣選擇嘛?

經驗上來說,繼續的人有,分手的人也有。
那樓主會怎麼選呢!?
你的戀情,會因為別人怎麼選,然後你就會做選擇嘛?
一定要別人也發生過,然後你才覺得有同溫層?

樓主宣稱跟現任女友很合....但是女生貌似劈腿+說謊!?
樓主知道自己在說什麼嘛?
你上網先告知雙方很合。
你上網指控女友。
那這有什麼好說的嘛?樓主都不覺得矛盾!?

如果因為誰曾經做過什麼,就等於他未來也會做。這個認知是否哪邊怪怪的!?
所樓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當了小王,是否等於未來樓主也會繼續在無意之中繼續成為他人的小王!?
這是按照你對你女友的認知邏輯來說。這是否也成立呢?
總不能你覺得女友承認她劈腿,等同於她以後也會劈腿!?

沒有自信的人才會擔心害怕失去...

坦白說,如果你們真的很合拍,你有什麼好擔心的?你那個擔心害怕對方會怎麼樣的猜疑,難道樓主都不覺得那才是造成你情感被撕裂的兇手嘛?
是啊!你原來什麼都不知道,但是一旦你知道了,你就開始懷疑!?
這模式不太好耶~
你的意思是,如果有謊言,就隱瞞到底,最好是你到死都不用知道!?

你女友還跟前任是朋友,跟她會不會又劈腿回前任,那是兩回事?
你不能接受分手後還跟前任是朋友的話,那麼你應該要分手。因為那是你的原則
然而你的女友,必然有她的理由。
如果要因為她坦承她跟樓主在一起,是因為她劈腿,於是樓主就認為,女友將來也會劈腿回去找前任!?
樓主清楚,你這個認知基本上是建立在,女友認為前任比你更優秀更合拍更值得當伴侶上!?
那麼我想問的是,這個會發生嘛?樓主覺得自己就是不如女友的前任或不如任何人!?那是你的選擇。
你把自己的位置放在這段情感的當中的哪裡?

如果你要糾結於女友的坦承。於是覺得抓到了魔鬼。那麼你要承擔相應的後果嘛?
現狀你之所以會痛苦,就在於,你沒有能力承擔『知道的事實』。所以你痛苦,然後又衍生出一堆有罪推定論。那麼最開頭宣稱雙方很合,是『合』什麼呢!?你要找一堆理由覺得那是你的真愛,然又要找一堆理由,擔心女友的背叛!?那麼你們真的很合,你真的愛女友!?你確定!?愛一個人就是究極的找碴、想方設法的證明對方將來會背叛你的愛!?這是樓主對於愛的認知嘛!?這樣的愛,不累嘛?樓主是準備好踏入以結婚為前提的交往?還是準備好踏入以找對方是否讓你戴綠帽的前提跟對方繼續交往?那是你的選擇...

如果樓主覺得,所謂的忠誠,必須是符合你的框架,你無法允許任何對方的解釋跟說法,那麼你比較適合單身。獨身主義者,永遠不用怕『被誰背叛』,永遠不用『跟誰互相許諾』。
沒有辦法活在當下,享受愛情的人,只好用遠驚慌失措的覺得誰會離開。
如果你覺得那是你值得被那樣對待的,樓主大可以繼續批判或者懷疑,那是你的選擇。看起來你要的就是對方離開你,不是嘛?
那麼你要用雙方很合的說法,到底是自我安慰、自我欺騙?還是你們真的很合?
很合,是一種感覺,然而將來會否劈腿,則是思緒。這兩者是不同的。
如果從來沒有擁有,那麼想抓緊幸福也難!
如果已經擁有幸福了,又何來的會恐慌!?你泡在讓人放鬆的溫泉水裡面,卻擔心溫泉會消失!?那是否有享受到溫泉帶來的放鬆呢!?

如何繼續讓雙方都覺得彼此是彼此的唯一!這是選擇
如何去證明自己的懷疑:女友終究會再劈腿!?這也是選擇
樓主要什麼樣的未來,那是你的選擇。
我不會因為,誰說了誰有罪,誰就是有罪的
以結婚前提交往,這其實只是一種期待跟預設,並不能說明什麼。
更何況,這個時代,結婚仍然只是情感歷程當中的一個章節而已,相處不來,離婚的比比皆是。

這個世界有更生人。
不是曾經當過小偷或殺過人,就等於這些人出來之後還是小偷跟殺人兇手。
在學校的生活,難道你考試寫錯,就等於你之後遇到同樣的題目也不用作答嘛?老師一定不會給你分數!?因為你寫錯過,所以等同於你就算答案正確一樣不會有分數!?
樓主有談過戀愛嘛?如果答案是有,所以你是有分手過得,那是否等同於因為你曾經分手過,所以你永遠不可能結婚呢!?你的論點就是在於擔心害怕因為誰做過什麼,將來她也會這樣對待你!?
樓主真的覺得這段感情有如同樓主所說的那樣『合』嘛!?這是謊言?還是自欺呢?如果你在這件事情上說了謊,那麼你怎麼能怪女友說謊?你自己都欺騙自己了,何來的責怪他人欺騙,只准自己放火不准女友點燈!?這蠻奇怪的~

至於說謊,坦白說,兩個人在一起,要完全都對自己還有對對方誠實,那需要很多練習。光是認識階段彼此有沒有謊言,樓主敢發誓自己認識階段到交往,沒有說過任何謊話嘛?
欺騙說謊,不是重點。
重點是感覺被傷害之後,你們雙方決定要如何修補關係?
樓主如果有那麼多『思想潔癖』,你真的不適合走入情感。能滿足你框架的女生,大概只存在虛擬當中。真實生活不會有。你要的如果只是你那些幻覺,那麼跟二次元或矽膠娃娃結婚,它們絕對不會背叛你...
任何夫妻要一起白頭偕老都是有代價的,那些風風雨雨跟困難,雙方都是有意願攜手一起走過得。然而樓主有意願跟誰一起嘛?不~你太害怕了,害怕一個人,就算已經交往了,你還是害怕一個人,那麼你擁有過兩個人的情感生活嘛?這是你要好好思考的,如果你真的擁有過,那麼何以你要不安呢?因為你覺得自己不值得擁有那樣的『安全感』嘛!?否則你何必那麼容易懷疑他人對你有惡意呢!?

樓主的安全感,如果自己無法滿足,永遠都要對方扛著或背負著,你的以結婚為前提交往根本就是個笑話。誰要嫁給一個經常像未爆彈不知道什麼時候要爆炸的人!?
如果你無法誠實的面對自己的不安,那麼你永遠會遇到讓你覺得對你不誠實的人。
--------------- 心態決定未來, 選擇權在自己
樓主與女友剛交往時,發現女友與前男友有通訊。
 
女友此時應該還與男友未完成分手。但女友說是前男友。此一騙也。
 
女友現在卻說是劈退同時與樓主交往。此再騙也。
 
可以一次說明的事,為何要分開說。
 
沒聽過一而再,再而三。
 
樓主要小心注意。「莫信直中直,須防仁不仁」
ASF9999 wrote:
你的問題吧。小題大作(恕刪)


問你
通姦除罪了
那麼,已婚和未婚的差別在哪裡?剩財產權嗎?

婚姻是契約還是盟誓?

二個人在一起了,沒有任何契約,盟誓不存在???

傷害愛自己的人,也許沒有任何罰責,也是個人自由
但,無罪嗎?

這個法案通過,不知接下來社會和二性關係會變成怎樣…

但肯定不變的,就是

會受傷的人,就是受重傷
而傷人的,不知道痛。
Elizabeth chloe wrote:
問你
通姦除罪了...(恕刪)

刑法除罪,民法仍有罪啊。

結婚就是彼此簽訂誓約
是彼此的唯一
故之後不能外

應該把財產分別制取消
通通改為財產公用制
外遇的人可以滾遠
但財產必須留下來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