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拉靜 wrote:
我真的很想死!去年8(恕刪)
>
>>> 如果所言屬實,一定要報警提告,尊嚴是自己找回來的,
拉拉靜 wrote:
我真的很想死!
去年8月發現男友劈腿的同時也發現牠偷拍了我的照片、當下牠刪除了,我怕牠事後不承認,所以我拿手機錄影、影片中有牠承認牠是在我不知情的狀況下偷拍。
因為我太害怕、回家後有跟媽媽說,且和媽媽到男方家裡告知牠家長輩。
去之後,牠們說男方媽媽不在家、「沒有爸爸、」所以由一位在牠家幫傭「負責家裡雜事」很多年的阿姨來與我們談。
在談的過程裡,牠阿姨信誓旦旦表示她保證那畜牲已經把偷拍的照片刪除、(過程我有錄音)
我以為就這樣結束了⋯直到前幾天,牠的朋友告訴我:那畜牲其實有傳給他看,但他後來換了號碼,所以當時的對話也早已消失、原舊手機還在。
我問了一位警察朋友,他不在我這的縣市、我說想去刑大報案,他回我:如果有認識的就可以,不然怕到了刑大、他們會要我回轄區派出所報、因為這對警察來說是沒有績效的⋯
我到底該怎麼辦?報案後怕警察不積極、
我真的真的好想死⋯
媽媽也知道此事,她說不要去想、但我做不到、我沒有一天睡的好、做惡夢驚醒。
我該怎麼辦⋯
原來⋯看起來忠厚老實的人,做的事情更無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