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inese wrote:
請問各位還沒成為夫妻之前(應該是在還沒財務共同管理下) 會把自己的提款卡、信用卡交給另一半使用嗎?
(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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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
結婚後 , 也抵死不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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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好意思開口拿回提款卡及金融卡
或是對方不願意返還
建議版主 , 可以把交付出的信用卡停用
然後薪轉帳戶 , 去別個分行再開一個戶頭
把存款轉過去
信用卡是個人信用工具
決不要或輕易交給其他人
當然 , 如果你錢多 , 不在乎
就無視
這場男女關係
你的女友 ,比你強勢
也就是你愛他比較多 , 所以她才會這樣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