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川哲平 wrote:
這個協議書好簡略~~...(恕刪)
免費律師不會幫你這個吧…
lumaRT wrote:
她在其他樓有講,有的人會有看她寫的,有印象反查
請問離婚訴訟期間,小孩(3個月大)是在男方家,還是女方家呢?如果在男方家,女方不就看不到小孩了嗎?是否可以接回女方家?離婚訴訟期間,小孩在哪會影響監護權嗎?可改由在女方家嗎?
lumaRT wrote:
所以,你的惡意可以收起來了嗎
謝謝你。
戆男 wrote:
我有問妳嗎?似乎並沒(恕刪)
lumaRT wrote:
所以
只告知你,樓主有寫。
其它樓可去參考。
lumaRT wrote:
樓主也沒授權給任何人當她的發言人。
lumaRT wrote:
沒啥誰惡意可言。
我也認為她有可能產後憂鬱症。
需要你這樣維護,請繼續,我只告知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