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分手了,除非是共同買車買房才需要去討論金額問題,禮物本來就是送人的,不需要拿回來啊。其實這個男的,就是看妳好欺負,叫妳當小三就當,叫妳不要傳訊息,妳就乖乖不講話。妳現在發狠不理他,他當然要教訓妳,這種人很可悲,但妳理他更可悲....
了xuz wrote:我原本是他女友,但...(恕刪) 看的清,下定決心,徹徹底底斷了即使你之前付出多少,損失多少,就是到此為止而已你還有大半人生可以重來...藕斷絲連,欲走還留你就只是一直付出再付出,永遠看不到頭然後一直問自己,為什麼那麼傻一直問別人,為什麼他那麼壞何苦呢?
mark0826 wrote:看的清,下定決心,徹...(恕刪) 真的+1萬一一直想不開,得了憂鬱症還是其他精神疾病,那個人也是不會賠樓主水水的錢或者下輩人生的。勸樓主水水大哭完,還是做什麼事情抒發完心情,趕快放下。不要浪費時間管那個人怎麼想。管不了,也想不完的。想我們可以作什麼讓我們自己歡喜的,還比較實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