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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贍養費

鶴妹 wrote:
了解了、謝謝指教...(恕刪)


Q1 當初樓主和男方交往時,清楚男方和前妻的來龍去脈嗎? 還是婚後才一一被爆發出來樓主才知道?
如果是事前知道那就尊重,如果是後者那男方真的不可取
Q2 可能協議書加註以後5000塊自動撥款到前妻提供的銀行帳戶就不會產生這些有的沒的
,職業軍人應該沒困難吧,有困難的話那目前這個家的維持應該也很辛苦了

escudolin wrote:
台灣好像沒有贍養費的規定

子女的扶養費 , 倒是有

如果雙方已協議 , 只要你前夫依協議履行

前妻應該無法請求一次清償給付


不過站在你的立場想

其實一次清償 , 前妻不要再來勾勾纏

是不是也比較好?

一個月5千 , 一年6萬元 , 至成年20歲

就是120萬元

如果有錢 , 或者去貸款 一次清償

也不失一個辦法(恕刪)


台灣有贍養費的規定

旦有一定的條件前題才會有

不過協議離婚

就是雙方自己簽名同意的離婚

那..條件基本上寫上協議書

那就是成立

除非有違反善良風俗或法律規定之類的情況

不然契約自由原則

寫了就有效

tony333324 wrote:
一次性給付
請問是多久?
不是我嘴壞要詛咒
請問如果明天人不在了, 要找鬼付錢?
一次性怎麼定義?(恕刪)


如果是小孩的扶養費

一般的認定是到小孩成年為些

所以很簡單也很好算

反正看小孩差多久成年..就付多久

是的、如果對方真的有動作、我想他也只是自找事情做而已、、其他就看我丈夫自己怎麼對應了
戆男 wrote:
這樣並沒有強迫阿.並...(恕刪)
是的、我都知道的、是說後面對方突然大動作我才這樣反感、不然其實我有跟我丈夫說過要陪他去看小孩之類、不過現在這樣我想也不想和對方有任何瓜葛了
leimi wrote:
Q1 當初樓主和男方...(恕刪)
了解了、謝謝您
黑羽斷翼 wrote:
台灣有贍養費的規定旦...(恕刪)
目前初估是一百多萬、因為小孩才一歲多左右
黑羽斷翼 wrote:
如果是小孩的扶養費一...(恕刪)
1.探視權是可以要求的
建議妳先生跟前妻請求看孩子.次數是可以談的
這是他身為父親的權利

2.孩子的撫養費,建議直接轉帳
裡面固定放錢3-4個月的錢,儘量不要說一有困難就耽誤
0~6歲的孩子最燒錢(每個月給人顧1萬8.奶粉5000尿布3000,還有其他開銷沒算)
不然個人所得稅不會增加0-6歲特別扣除額

妳之前說先生正在辦退伍,那退伍金就先撥個3萬進去備用吧~
如果有困難要延遲,以後盡量主動告知並加點利息(300~500)補過去


3.放下對前妻的不滿.
你為先生抱不平的心情可以理解
很多事聽聽就過了,別讓這事打擾生活打壞心情

目前看起來,前妻只有錢沒入帳時會來找妳先生,而不是涉入你倆的生活
所以,只要按時給錢,她就不會來干擾你們的生活

對方會大動作是可以理解的.她也是為了孩子的權利,這是當媽的護子本能
她也擔心,當前夫結婚之後,前夫對於孩子每個月5000的扶養費會不會開始賴帳
(相信我,真的很多這樣的情況,再婚或再有小孩後,就放生前段婚姻的孩子)

4.對方家境較優渥,不代表前妻沒有經濟壓力
有時候就算長輩手足有錢,也不見得會經濟支援
原因很簡單,可能一開始就反對這婚事,或者手足本身花費也多
前妻會來一直討,肯定有狀況

今年農曆年因卡在發薪期間(7~10號),很多人的薪水被延押到年後發
大家多少都覺得手頭有點緊




01潛水員 wrote:
那我丈夫也沒有那筆...(恕刪)


法院依然有情理的,所以會依據支付能力做支付,我都想法跟引言相同:)
認真的回答一下

先確認協議書上分期給付的部分,有無記載「一期未給付,視為全部到期」,如有,一期未履行,就全部到期,喪失期限利益。


leimi wrote:
Q1 當初樓主和男方...(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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