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rish73 wrote:
謝謝你 ...(恕刪)
覺得如果是因為我的關係。
道義上會去看他。
除非他的家人或者他個人覺得不用。那就尊重對方和他家人的意見不去了。
可是去了,不要一個人去。找親友一起去談。
由你的親友幫你說。因為說太多對他對你都不好,容易糾纏不清的。
然後親友幫你告知他,錢會轉交給他的親人。要他起碼不用再煩惱錢的事。
然後待一下,就說還有其他事情要離席。不再打擾了。安心養病。
然後如期轉交給他的家人。然後再也不要聯絡。換電話換住所,重新各奔前程。
cherish73 wrote:
謝謝你的指教從來都認...(恕刪)謝謝你的指教
從來都認為我愧對他,沒有為自己辯白,今天所遭受的一切都是我該承受的。更知道自己配不上他才不想耽誤他,還錢天經地義,並沒想耍賴,只是需要時間。況且我並沒有一開始就接受,畢竟只是臉書上未曾謀面的網友,也沒主動尋求任何幫助,更沒有為了得到資助而答應交往,從接受到交往中間隔了一年多,一年多的互動都沒見過面,直到今年5月初才第一次見到彼此,也開始視對方為男女朋友,債務人這個身份何其沉重,遠距溝通障礙,債主二字便會清晰浮現,加上他的年紀非常不能耽擱又迫切想婚,然而我對未來根本茫然,他也知道他幫我的並無法解決全部我的困難,往後還有一大段艱難的路,雖然他願意陪我一起走下去,但我卻深知不能拖累他,所以分手。
我是錯了,大錯特錯,也配不上他。
我也希望早日解決讓他拿了錢安心了,可以平安順遂的過日子
cherish73 wrote:
對不起,讓你誤解了,我沒有這樣的想法,感激都來不及了,如果沒有他,我就沒有這二年來安穩有依靠的日子,可能早下18層地獄了。希望他能儘快恢復過往穩定的生活,怎麼可能有任何一絲一毫對他有不好的想法或是用文字詆毀他,我是人懂是非對錯更懂感恩,我想我用詞不當,詞不達意吧
請見諒。
cherish73 wrote:暱稱是債主⋯
下18層地獄是指自己應該承受不了壓力,選擇逃避自我了結了,自殺的人不是都說會下18層地獄。
只是二年來他沒跟我提過一次還錢,反而我提了他會不高興,知道我line 對他暱稱是債主,他也很不高興要我改掉,一起出門雖然我也會分擔一部分費用,但總是他出大部分,中秋我南下他家烤肉,因為他忙無法一起出門採買,他也打開皮夾將裡面的金額分一半給我,讓我不用花錢,事事為我著想,又不讓我難堪,我真的真的何其有幸遇到他。
還好老天有眼,他平安無事,只是見到他時,還是能感受到他精神不好手會顫抖,心理很複雜,總之,目前事情往好的方向走,不刪line 接受他的報平安訊息,他也說了要上網交友找伴侶,只待我歸還金錢,應該就能一切平安落幕。謝謝關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