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eqw wrote:感覺還是不要結婚比較...(恕刪) 啊⋯結婚就在想離婚。出生就在想死亡。所以還是不要出生好了?好啦!出生不是你能決定的,那有意識的時候怎麼不____唉..別這麼悲觀嘛!想想怎麼活的精彩吧!
moto747 wrote:請教一下各位達人,...(恕刪) 頭期款裝潢房貸...這些都是房屋的價值啊.既然是婚後購買,那在離婚的時候就可以分配.但如果沒有特殊原因,應該沒辦法逐項分拆追討.反而是某方婚前購屋,婚後卻由另一半繳貸款,這樣才比較有爭議.
ArrowOliver wrote:看的我都不敢結婚了,女生結婚直接拿男生一半錢..(恕刪) >>>只要是動產 , 強制性就很困難因為動產 ,交付就移轉了其次也很容易隱藏所以不用那麼杞人憂天婚後如果夫妻財務都自主管理所謂的剩餘財產分配權 , 通常爭執的都是婚後不動產比較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