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憨憨 wrote:
最近在想
感情不就是兩個互相喜歡的人再一起享受生活
但當某一方 不喜歡、不愛的時候
是不是
真的不能好聚好散?
常在想 挽留一個不愛自己的人在身邊
真的會快樂 值得嗎?
為了已經不愛自己的人 把自己搞的四不像 值得嗎?
昨天看了某 FB兩性作家 蓋X 最新的小短片
對她說的這句
: 如果你曾經愛過我,當你不愛我時,請告訴我。
非常有感
我每次都跟我的另一半說
那天你不愛我了,請直接跟我說 我會讓妳走。
不怕當面講清楚
只怕 不愛了 不講 應要浪費彼此時間
問我會不會不甘心? 付出那麼多 結果換來這種結局
我說
不會 至少我真心付出過, 對方不愛了 ,只代表我不是她心中對的那個人而已
((純粹分享自己的感情觀,歡迎一起討論 要鞭請小力點 感謝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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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了 大家留言
很多人都說
:阿說的比唱的好聽,等遇到真的能那麼乾脆嗎?
的確 沒遇到前 說什麼都是白說
但
看看市面的兩性作家
有誰跟你保證跟著他們寫的書
就能經營出 百分百的愛情
沒有
他們也只是分享經驗
讓如果剛好有遇到相同問題的讀者能參考
怎麼解決
怎麼放下
怎麼迎接下一段戀情而已
...(恕刪)
好聚好散只是讓彼此有台階可下的一種委婉說法,
實際上是沒有甚麼事這輩子最好不要再見面,
所謂的真心付出也是要看對方有沒有需要該方面的付出,
重點沒抓到也只是白費工夫而已。
比起做不對還要安慰自己努力過了,可以無怨無悔,你先試著了解交往對象的需求、喜好比較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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