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klkk1 wrote:
時間可以治癒一切我...(恕刪)
真的耶,我也覺得沒爭取共同監護很可惜,但是對方獨立監護也是很辛苦,倒是沒監護權的一方比較無法隨心所欲探視孩子,只能按照合約走,並與對方關係維持好一點,對方就能給予合約以外的探視或相處。既然沒監護權已是事實,倒是也能掌握自己比較多的時間。
至於原PO的苦痛,大約一年差不多就可以習慣了,只要按照協議走,該付錢的付錢,該探視的探視,無遲到早退,探視期間孩子沒受傷,大約對方都能多給一點時間給妳與親子交往會面,不然一個男人帶2個小孩是多會帶我不信,還不是都託給自己爸媽,不然就是用手機帶小孩,還是小孩生母比較細心。
當然我也看過在公園滑手機的媽媽,放任自己女兒亂跑,我就不知道是在顧三小,根本沒有陪伴自己小孩,自顧自滑手機,是在網路交友約炮嗎?這些人就是不懂的珍惜時間,時時不注意自己小孩動向,小心壞人就在身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