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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各位的回答

下午攤牌了,女生不外乎就是哭+原諒他

也跟女方家人說了

現在還是在氣頭上
但是女生說會幫我作證,證明有發生關係
至於證據,當下就刪光了
所以現在只能走名事請求賠償囉

就是一口氣吞不下
賠償的錢也會做公益

jb666590 wrote:
謝謝各位的回答下午...(恕刪)


是我老婆的話還真無法原諒....
畢竟結婚八年= = 一開始可能是前男友跟你老婆聯絡吧
不去回復不就好了 搞一堆事情
666590 wrote:
我自己是一個普通的...(恕刪)


唉!這個節難過了.....

難怪有文章說到.......

我不在乎手上的中古車是幾手車

但是希望手中的鑰匙是唯一的一把

不希望任何前一任的車主手上都也有一把複製的鑰匙

三不五時的來把車偷偷開走

然後出了事情你還要去維修去處理後續的鳥事.....

我想情形就跟現在一樣.........










保護好自己,為自己預留後路,先求償,這要你老婆配合,才有可能勝訴,所以在定讞前,你要忍辱負重,不動生色,待求償定讞後,再跟你老婆離婚,這是沒辦法一定要走的路,因為:1.彼此心理已產生陰影及疙瘩,大家都回不去了,勉強或捨不得,只會造成日後更大的痛苦及折磨,最後還是要走上離婚一途.2.已有出軌的先例,難保以後不會再發生,你好好斟酌,這是你人生的轉折點!
告絕對可以告,但是證據力有問題...
不是「他自己承認有發生性關係」這裡有問題,
而是怎麼取得這個證據,照目前的實務認定:
有可能會勝訴,有些法官會認為這類案子取證
不易,如有足夠認知相姦,即成立。
但是,你怎麼取得這一段,除非是「他同事」交
付給你(這是他與你配偶對談),否則光是妨礙
祕密的「無故」你就要打好久...
也可能連帶影響通姦罪這邊~~
jb666590 wrote:
謝謝各位的回答下午攤...(恕刪)

協議離婚比較簡單也比較快
為什麼堅持要繞一圈上法院

ttony090522 wrote:
老婆跟前男友,以前不曉得交往時發生多少關係?

嫁了你,應該守住婦道,怎麼可以又禁不起誘惑?..(恕刪)


可能技術或工具比較好,想要回味~~
驗dna +1

1515151515
先驗DNA+1
相信我~要不要原諒再說啦
先確認一下小孩誰的~加油
樓主辛苦了

告對方是正常的 只是好像也沒多少錢

(朋友老婆還跟別人生了小孩 最後小王刑事好像易科罰金 不到50萬)

(朋友還跟我說 法庭的法官還問我朋友 要不要和解就算了 實在是離譜)

樓主心理的那一關能過得去 多少錢都不是重點

我猜想樓主是為了小朋友吧

比較好奇的是老婆的爸媽知道後...的反應

我個人是過不去啦!....要忘記太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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