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小孩,你還年輕,太太也還年輕。交往兩年就結婚,或許她還想看看外面的世界,體驗不同的人生。二選一,留下或放生,抉擇絕不容易。建議考慮太太過往的感情生活,如果她在跟你交往前,追求者眾,男朋友沒有缺過;婚後也沒有定性,那可能要評估是否再給彼此一些空間。沒有小孩,就別受一只婚約束縛,想清楚怎樣會讓自己快樂比較重要。人要多愛自己一些好,感情生活千萬別屈就。強摘的果子不會甜,繼續維持家庭,雙方也都要能有高度的共識。
建議樓主..是時候把自己財產全部握在手上了為免日後假如真有了意外而措手不及..假如不動產是您的名下千萬不要過戶現金除了家用外..其餘的全部拿在自己手上本人是過來人..對於尊夫人既然已傳訊給您了您就花點時間聽其言觀其行是否能恢復如初那就看天意吧至於您自己是否要先行做好心理防禦或者乾脆當作沒這回事就看您能否收放自如了
Venaca wrote:(文長慎入)先說自...(恕刪) 拍肩。。。。。三百萬年薪,不是三十萬耶!勸您若是這個崁過不了砍掉重練男子漢不必忍氣吞聲更何況沒有小孩把她帶回去她家告訴一切事情說,這是妳女兒我沒有辦法教
Venaca wrote:(文長慎入)先說自己...(恕刪) 趁她有所悔悟請她寫下悔過書並要求日後再發生這種情形女方得同意男方離婚之請求且不得要求均分婚後男方累積之資產女方不得要求贍養費與放棄子女之監護權與探視權最好找個公證人去法院進行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