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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買房登記問題

16樓挺不錯的
至少覺得一開始吃相不難看
如果是我,也會把第一間贈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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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婆不是親生父母
不想住很正常
有些父母不錯,
住在一起無妨礙
但我也不太想跟另一半的父母一起住耶
可以多一點隱私~
你不想打炮被人聽到吧~
另外相處太近,一定會很容易增加摩擦
你一定會成為夾心餅

租屋倒是可以接受
但是有小孩要一人照顧有點麻煩
住她家也許還能接受
但要看她父母難不難搞
有的人父母超機車,
過年打死不回去

但是你經常北部工作!?
應該考量北部的異性吧!?
住在北部也許更適合你

不然你就要在中部工作
但是房子不出錢買房跟繳房貸
這點還是無法接受~
不因為要結婚,都要一人承擔~
趁你不在的時候,偷吃也是有可能的~

我覺得沒啥好危難~
只是覺得買房子,看出此人也許不是那麼適合
以往婆媳問題,現在可能是公婆媳問題~
你父母對女朋友印象已經很差了~
你還想一輩子當夾心餅嗎!?

找個16樓那樣的女性~
相信你父母絕對很ok~

房子.工作.另一半.父母都在同一個縣市~有些好處

交往久不代表就要結婚~
婚前就有問題,還是要結婚~
就要去承擔後果~

千萬不要以為愛可以改變一個人~
江山易改,本性難易~
改變別人是很困難的~
改變自己比較快~
我也是過來人,
現在房子登記在老婆那邊。

給你個想法:
以後你駕馭的了她,登記她的沒關係,
她的個性脾氣,以後你無法包容,那就登記兩個人的名字。

單單只要登記女生的名字,你也要先過你家人那一關。

鬼猛 wrote:
我與女友在今年年底...(恕刪)
結婚前就在講財產分配的,這個婚姻通常不持久問題也多。

如果她真的信的過你,你不會上來這裡發問。
如果你真的不計較財產相信她會終身廝守,你也不會上來這裡發問。

這個婚你確定要結嗎?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acer cpc wrote:
千萬不要被迷惑了,...(恕刪)


自己擼管吧
做人只想到自己利益
自私而已
沒必要去結婚綁在一起

鬼猛 wrote:
我與女友在今年年底要...(恕刪)



我家有兩個例子

我是婚前就有買房,老公婚後要買房時,
婆婆本來要我賣掉我婚前買的,錢拿出來幫他兒子,
後來,我老公不肯,他認為那是我的財產我的嫁妝....
所以後來是,買房子錢他出,
屋子裡面的所有家電家俱,錢我付的~~
婆婆也不敢再講什麼.....房子登記我先生名字....


我弟跟弟媳是,一人出一半的錢,房子登記共有....
家母說要登記共同持有才公平~~


所以你的情形,你問你女朋友阿.....憑什麼要求房子登記共同持有?
婚姻、愛情,其實在每個人心中都有自己的一套價值來衡量對方!面對不同的人,我們願意付出的程度往往是不一樣的。會遲疑、會計較,只是代表"她"不是一位能讓你奮不顧身的對象而已。

以同學為例,就算交往多年的女友不願結婚,他還是現金買了一套近千萬房產在她名下。曾問過,這樣不怕到時便宜了其他人嗎?他說:「沒有願不願意,只有值不值得」。對方的品行、彼此的情感值得他這樣做,也就做了。換成其他人,斷是不可能~

所以啊,交往的女友若是會讓我產生算計的心態,我怕是連開始都不想開始,更別說奔著結婚去了........若真想試試古墓生活,學學楊過、小龍女的浪漫,那就跟女友說直接登記結婚,然後再買房登記她名下(婚後資產,登記她名下ok的啦)。如果還不願意......就請她另覓長期飯票吧
1
放生,
她不信你,
你不信她,
結了也是離.

2
共同登記可,
在其他方面,
多少補貼一點.

3
不補貼也可,
能損失多少,
財去人安樂,
感情要計較,
不如不要結.

錢若是自己的,
就認吧,
錢若是父母的,
都成年了,
還是認吧,
多年感情,
老婆這把全下啊.

老婆自選,
盈虧自負.
絕代蝴蝶 wrote:
結婚前就在講財產分配...(恕刪)


我的想法跟建議如下:

1.頭期款你出300W把收據跟匯款單留下,雖然房子是買你女朋友的,但事實上出錢的都是可以證明你有支出的證據.
2.之後分期付款,你一定每個月或半年會轉帳到指定的銀行帳號,做定期付款,到時候有什麼萬一,你也有相關的匯款記錄.

我同意女方家嫁女兒一定會有顧慮,如果你信任或相信這個女的會跟妳走過一整個人生,這是必要的,屋子在女方名下只是一個無形的保障,讓對方家人安心.畢竟,結婚是兩家人的事,不是只是你跟她而已!!你如果連這關都過不去,再換一個還是可能會遇到相同的問題.乾脆不要結婚!

假使萬一婚後有什麼狀況或離婚分財產, 1~2項就是你最有利的證據!
在共同持有的狀況下,你依然會占有絕對優勢,但不希望走到那一步...
你們還是別結婚好了, 怎麼樣你都有問題。
鬼猛 wrote:
我與女友在今年年底..初本來要蓋房,因為女友有地,但是地只能登記在她的名下,蓋起來的房子可以共同持有,但一樣我出錢,我父母知道後非常不同意,所以才選擇去買,但這次一樣遇到相同問題,想請問該如何是好?.(恕刪)
世上沒有什麼比愚蠢、努力且自認善良的人更可怕的。
鬼猛 wrote:
頭期款300萬跟日後房貸都是我付,女友說登記要共同持有,才是對她的保證,否則就不要結婚,當初本來要蓋房,因為女友有地,但是地只能登記在她的名下...(恕刪)


你的是她的,她的還是她的,基本上是她先不信任你吧
開口閉口錢錢錢的女人最讓人受不了
別指望婚後她能分攤多少
光想到她對錢不滿足的嘴臉,婚後有你受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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