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Yang wrote:很抱歉... 黃湯一...(恕刪) 好像之前某綜藝節目大哥講的是女的就60分孤男寡女住一起實在很難讓人不聯想一個有責任感的男生應該不會跟個不是女朋友或親人的女生合住在一間屋子裡
剛好收mail的時候看到了這篇文章轉貼給樓主看看…就只是看看喔…事實不一定是如此啦…內容如下:『純銀湯匙~~這老婆真強~~~』因為家裡離公司很遠,為了方便上班,老公和他的秘書合資在公司附近租了一個公寓。有一天,丈夫邀請我去他們租住的那裡吃晚飯。飯桌上,我一再注意到與老公同住的女室友 Mary (也是他秘書) 非常漂亮,而且覺得二人的眼神交流也非比尋常,十分懷疑兩人的關係是否真的僅限於室友。老公也發現了我的想法,於是主動跟我說明:"我知道你在想什麼,不過可以向你保証, Mary 和我是純粹的上司下屬,絕對沒別的。"一個星期後, Mary 跟我丈夫說:"自從你老婆來吃過晚飯之后,我就一直找不到我那把純銀的湯匙,你覺得會不會是她拿走了?"老公說:"我不知道呀﹗不過別擔心,讓我來處理這件事吧。"之後他發了一封郵件給我︰==================================================親愛的老婆︰我不會說您 "拿" 了一把純銀湯匙,我也不會說您 "沒拿" 了一把純銀湯匙,不過有一件事情大家都注意到了,就是自從您在這裡吃了晚飯之後,有一樣東西不見了。愛你的,老公---------------------------------------------------一天後,我回信給老公︰===================================================親愛的老公,我不會說你和 Mary "睡" 在一起,我也不會說你和 Mary "沒睡" 在一起,不過有一件事情大家都注意到了,那就是如果她的確是睡在自己床上的話,她早就會發現那把純銀湯匙了。會不會真如這篇文章所喻,那就見人見智囉…最好是不會發生啦…凡事是要用智慧來解決的…
我倒是覺得挺無理取鬧的.這種事又不是認識妳之後才發生要是我也懶的為了這種無聊的飛醋搬家.殊不知5年有多少東西得搬.更不要說還要找房子跟重新熟悉環境的痛苦了.而且都住一起五年了.表示對方是合的來的室友除非樓主想跟男友一起住我倒是覺得這種飛醋可以免了真的擔心的話就三不兩時去一下"宣示主權"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