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 加油 (^^)要堅持 自己的房子就是自己的 / 一旦賣了 買房子 不會登記你名字 反而是你寄人籬下 處境會更糟若是冷戰 反而可以找機會回娘家住 但是地契房屋等資料 必須帶走 放回娘家現在是男女平等的時代PS:請務必要和自家姊妹兄弟私下討論
mock moon wrote:文長..........(恕刪) 要是我是妳老公我會自己處理家裡的問題,連向妳開口問意見都不敢100%自己的資產為何要犧牲奉獻給婆家,更何況婆家還有其他兄弟姊妹說穿了妳們夫妻還沒有自己的小孩等於也還沒有夫家的血脈,這樣太犧牲
感謝01暖友熱情回覆,天熱心涼才能稍稍回溫。1.公婆認為住舊公寓才是實坪(電梯大廈要管理費).2.他們子女發展普普.3.公婆跟其它兄弟姐妹認為我們環境很好,但是離夫家太遠(1小時車程)4.我"不需要"為此事回娘家住,這裡本來就自己的家。5.娘家已經知道此事非常不悅(貪心肖想媳婦婚前財產?)。6.老公待我甚好,但就是做人方面少幾根筋(他是90分好老公)7.公婆現在擺爛不爬老家樓梯=逼我們給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