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藍藍的 wrote:
你是說經濟問題嗎?...(恕刪)
大法官釋憲是指目前的立法違憲,希望立法機關2年內完成相關修法或新增法律。
就算你今天同婚還是違法,因為法律還沒提供相關配套措施。
在立法院許多產業發展條例都躺在那邊幾年了?有誰重視過?
倒是同婚立法兩年內要完成,是蠻迅速的。
這個社會已經是敢大聲出來說話的就贏了,有沒有想過為什麼同婚團體不敢要求公投?而是直接拼釋憲?
akuei1018 wrote:
好像在這個世道只有...(恕刪)
迷你小棕熊 wrote:
至於領養孩子等等的..現在單身也能領養啊..領養本來就有一個機制在...
而且領養..領的不是孤兒嗎?不是原生家庭教育不起扶養不起的小孩嗎?
又不是領養一個正常家庭的小孩...小朋友被領養時..他也有決定權吧?機構也會考量吧?
為什麼我們要幫這個我們根本沒看過的小孩決定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