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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誰能真心的建議

jiuanwenbaobai wrote:
NO . 一個家庭的成敗 , 是夫妻共同的責任 . 各50% .

要一起 承擔/溝通/妥協 . 怎麼會都是男方的責任 ?...(恕刪)


雖然說男女平權,但實際上不可能,

敢娶就要敢扛啊,
男女責任分這麽清楚還要5050,是要怎麼不起爭執,
男生有擔當一點,我覺得才是正解,

況且,是樓主要解決問題建議的,
是樓主要解決問題的,
樓主扛起責任搞定一切,我覺得才是正解,

不要去想老婆老媽會自己好起來會去解決,
那只會更糟
若是真的要離婚,

1.請先去法院申請"履行同居義務",未來可以將問題咎責到對方身上
2.將你上面所寫的一切,包括簡訊 / LINE等對話紀錄截圖列印,重要連絡的電話通聯紀錄也都調出來
3.找律師,將所有的一切證據提供給律師


網友給的意見不一定是對的,法官百百種,每個法官都會有不同的心證跟偏頗(本人親身經歷)
以你的狀況,應該是卡在監護權跟撫養費的問題,在調解時就會有答案,上了法院不一定對對方有利

談離婚條件時,不要太大方,你要先把底線卡死,然後再慢慢退,如果對方真的想離婚,就會妥協
如果對方不答應,就直接先用第1條"履行同居義務"來卡死對方,拖了這麼多年,絕對沒差這幾個月,讓對方在精神上飽受折磨後自然會妥協


例如:你就是要監護權,請對方付小孩的教養費用
然後再一步一步慢慢退,監護權給對方,但是不給教養費用,要求每週探視,一再挑戰對方的耐心
這時候,法院的調解人員也會在一旁幫忙給找出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條件
不要一次就開出底線,讓對方回去好好想想下次再來,對方的律師也會勸對方接受
(反正不開庭律師就可以拿錢,一但真的離婚官司開庭,通常不是一年半載可以結束的)

小孩的教養費用底線就是法院判的標準,以該縣市國民平均生活消費的一半
以行政院公布104年的數字,嘉義縣16840,台南市18110,台中市20821

因此,小孩教養費用的最後底線就是每個月8000~9000元,探視的底線就是隔週週末帶回家過夜,寒暑假各有一半的時間
探視時間寧願多要,也不要到時候對方拿來卡住你讓你恨的心癢癢的,而且要求對方帶來給你(避免對方找各種藉口讓你帶不到小孩)
這些底線,千萬不要心軟、也不要仁慈

對於精神狀況不穩定,認知有問題的人,千萬不要用正常人的邏輯去思考
只能就對你有利、對小孩未來有利的方式來處理

請律師沒甚麼了不起,很多律師,只是拿錢不辦事,當事人講甚麼就完全原封不動的PO上法院
當初我打離婚官司時,對方前後也請了三個律師,但是一樣在法院拖了兩年沒下文,就算法官偏頗想幫也無從幫起
(離婚官司,很多律師不想接,因為又臭又長,一打就是一兩年以上,錢又少)
Jedsxohe wrote:
雖然說男女平權,但實際上不可能,
敢娶就要敢扛啊,
男女責任分這麽清楚還要5050,是要怎麼不起爭執,
男生有擔當一點,我覺得才是正解,
況且,是樓主要解決問題建議的,
是樓主要解決問題的,
樓主扛起責任搞定一切,我覺得才是正解,
不要去想老婆老媽會自己好起來會去解決,
那只會更糟...(恕刪)


<說真的,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處理這段婚姻
雙方都沒有婚外的小三小四,目前小孩已五歲女生
主要原因為婆媳問題、次要原因為小孩管教問題
當初要結婚三個月之前,就沒有與我討論就離職公司
後續結婚後,就住在我家,結婚的第一天就與我媽吵架
說不想與我結婚了,引發爾後越演越烈
之後我老婆也並未積極找工作,每次問她,她只會不耐煩
的回覆我,我有自己的人生規劃,你憑什麼管我
我只是想要告知妳,妳想要搬出去住,買新房子就要夫妻雙薪,
以我的能力範圍就是沒辦法,畢竟剛工作沒幾年,如果妳不沒
一直吵要買房子,我會一直煩妳工作嗎?.....>

--->看以上樓主大大的一樓的原文節錄 , 可知這段婚姻 , 一開始就產生嚴重的分歧了 .

根本是價值觀的差異 !

要搬出去住新房子 , 也是樓主老婆她的期望 . 樓主他有盡力工作了 , 那她呢 ?

也許一開始就不應該勉強結婚 . 她可以去找一個金龜婿 , 他也可以找一個比較務實的女人 .

最近一次停權時間-->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10-09-04 。 累計停權次數-->10次
jiuanwenbaobai wrote:
<說真的,我真...(恕刪)



是的,搬出去住…OK,
住新房子…不OK,


不過後面也寫到租房子了,表示租房子也OK 了吧?
既然後面又會願意搬回娘家住,我想這有沒有買房已經不重要了


然後,真的有這些不和搞不定,還生小孩?
小孩也很可憐,沒有一個正常家庭
32樓寫得很中肯,不過你還要先確認財產處理方式,如果是共有財產,離婚後你的財產扣除特有財產有一半是他的,先規劃一下吧
chen08001 wrote:
說真的,我真的不知道怎麼處理這段婚姻
雙方都沒有婚外的小三小四,目前小孩已五歲女生
主要原因為婆媳問題、次要原因為小孩管教問題
當初要結婚三個月之前,就沒有與我討論就離職公司
後續結婚後,就住在我家,結婚的第一天就與我媽吵架
說不想與我結婚了,引發爾後越演越烈
之後我老婆也並未積極找工作,每次問她,她只會不耐煩
的回覆我,我有自己的人生規劃,你憑什麼管我
我只是想要告知妳,妳想要搬出去住,買新房子就要夫妻雙薪,
以我的能力範圍就是沒辦法,畢竟剛工作沒幾年,如果妳不沒
一直吵要買房子,我會一直煩妳工作嗎?
但我媽看她都在家,也沒什麼在幫家事,她有做的家事就只有洗碗
我媽就唸了她幾句,後續她就回覆她找到工作,但那只是謊言
每天配合我的時間早出晚歸,回到娘家作息,等我回家時,她才回家
這樣持續結婚了一年多,工作依舊沒有著落,我想還是讓她生孩子算了
之後我媽媽參加了愛心媽媽的活動,因她長期照顧我重度智障的哥哥,
受到推薦,需要家人所有人的合照,但我老婆後續不願意配合,造成我媽的不爽
我老婆也因此情緒暴動,我之後為了安撫彼此的情緒,只好搬出去住,
之前住在租屋後,在臨盆的前三個月,我老婆又說吃不慣租屋附近的伙食,決議
要搬回去娘家住,公司後續也安排我去新竹出差三個月
沒想到後續又是一段紛爭,因為我家有一個重度智障的哥哥,我媽
要申請補助,需要我與我老婆的工作證明,我老婆就一直推拖,因沒有工作只能說謊說到底
,我媽受不了因期限快到了,我媽就衝到娘家找她,當然雙方情緒已燃到極點
說話口氣,因我媽認為要個工作證明有那麼難嗎?就破口大罵
我老婆也不遑多讓,也一直挺著大肚子回嘴,但我媽最不能諒解,我老婆說了
為什麼帶著我哥來他家,表示丟臉
因我人在新竹,我也沒辦法處理,到了二月小孩子終於出生了
我老婆還是要住在娘家坐月子,後續我又調到台中,之後我只能利用假日看看小孩
每個月給予我老婆一萬五的生活費,持續了兩歲多,之後我要回台南工作
我詢問我老婆我安排住在台南的安南區或者永康,她堅持拒絕,她只想要住東區
她的原因為了找工作方面,但那時候我在南科上班,我後續也堅持,我便提了離婚
小孩子監護權歸我,但他的回覆只要我敢拿監護權我就帶著小孩自殺,我當下傻眼
也同時震驚
之後我聽從朋友的建議,我不給他生活費,斷絕她的金援,之後她因肺積水住院,
我又跑去醫院照顧她,給予她力量,醫生判斷為肺結核時,我就問她是否將小孩讓我媽媽照顧,
晚上再讓妳妹載回家,我怕肺結核會傳染給小孩,她歇斯底里說她情願讓她鄰居顧,也
不願讓我媽照顧,我毅然決然又再度離婚,她也答應,她說後續會在聯繫我
但遲遲沒有下落,我真的也不太想面對她,面對她我的精神壓力倍增,之後我媽與我哥接二連三
住院,我只能先以他們為主,小孩子我也逐漸遠離
但後續公司又安排我去台中轉調主管,我也很想小孩子,於是我又鼓出勇氣在與我老婆聯繫
討好她,我才能多與小孩子聯繫感情,雖然一開始他對我真的很陌生,當下我真的很想哭,
這真的是我的不對,之後也比較好一點,至少她肯叫我禮物,持續幾個月的互動,我便與我老婆
再度提出來台中一起共住,後續還是拒絕了,拒絕的理由第一人生地不熟,第二小孩的醫療紀錄
都在台南,我有說明可以一起努力熟悉,醫療紀錄可轉診過來台中,她依舊我行我素,
最後我在今年的二月除夕夜傳line給他說明,來我家一起共吃年夜飯,都沒有回應,最後我再問她
最後一次台中共住的事情,她依舊拒絕,後續我又再度提出離婚,她又說她同意,我說這已經很多
次晃點我了,我希望明確一點,她說她會在聯繫我
我之後受不了,去法院訴請調解離婚,當她收到狀書,立馬打電話給我,她要扶養費一萬八,我無探視權
我當天生氣回覆她,法律都會給予另一方探視權過夜的權利,一個月一萬八也太多了
,到了當天調解,她又說她沒要離婚,她又帶一個律師過來,我心中的OS,調解而以有必要帶律師嗎?
當下我講到對方律師以及調解委員都站在我這邊,我當然是詳述事實
調解委員她說她堅持不離婚她也沒辦法
事後我說我還是要帶小孩出去玩,於上禮拜六,她又訴說她的條件,一個月扶養費一萬三不含學費,學費另計
,之前三年的生活費一次付清
,最後讓我不能接受的,帶小孩子出去,她都要陪同,另外不能帶小孩子過夜,
若要帶小孩過夜,他要陪同我說回我家,妳也要在我家過夜,她說對,她又說小孩一旦哭鬧,她就立馬帶小孩離開
我打算這禮拜找律師提出訴訟,想詢問台南的家事律師哪一個比較好
雖然我之前有法律諮詢,我監護權的機率真的比較小,但我還是想要爭取
至少我還是有探視權
我相信有些人對我一定會有負評,但我真心的想要解決問題,還是希望各位能給予
正確的建議

婚姻是苦還是樂啊?

感覺當初結婚,各有盤算!
一個要長期飯票,
一個要人家幫忙生小孩,
最後鬧翻了。
請律師幫忙解決比較快囉!
朋友結婚多年,他們夫妻感情不錯,但有時還是會聽到他講,好羨慕你們還單身,時間自由,想幹嘛就幹嘛。

樓主可以請問你們當初是怎認識的?交往幾年呢!

交往間感情應該不錯吧!婚前老婆沒要求婚後要買房搬出去?

你們應該約28~9間吧!



以你的家庭條件,如果收入沒法大幅提升,只能早非常善心的女孩結婚,不然誰跟你一起養哥哥。
Jedsxohe wrote:
看完,覺得,老婆很...(恕刪)</blockquot

補助能減輕樓主負擔很多,哥哥的病是永遠不會好。

樓主媽以為媳婦有工作,但工作證怎遲遲不拿給她

所以男人就是該死,作到死才是有擔當…






chen08001 wrote:
說真的,我真的不知...(恕刪)
養個孩子的單親媽媽 沒這麼容易拉 就不要管她 早晚回來求你 等小孩子要花錢時他不去工作用什麼養喔 我弟離婚也是 他前妻老用小孩要脅他 好啊他都不管了 那女的更本帶不住 要花很多錢很多時間了 建議你先不用理他 忍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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