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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往4年.不被承認的交往

真的事一場空

s55888 wrote:
這是一個我人生中最...(恕刪)
歹戲拖棚
懷孕後你的問題就來了
懷孕前收入3+3,小孩子生下去後剩下3萬至少一年
嬰兒用品、尿布、保母額外支出費用就可以讓人跑路了
家裡反對的要死還白白浪費四年青春

如果她發現跟你結婚後可能每個月都要為尿布奶粉錢傷神
婚前戀愛很浪漫很自由,婚後就得為了家庭連薪水都要繳出
不是1+1=2,你們兩個會從各自獨立的1,變成0.5+0.5=1,我指的是生活品質
那樣當然會覺得煩躁,既喜歡你卻又恨你不爭氣

不要搞甚麼先上車後補票,人家是寧可不要孫子也不讓女兒跟你吃苦的
你完全敗在經濟能力上面,光就這一點你們就沒有未來
在這種情況下還跟你交往了四年,人家沒有對不起你,真要見錢眼開你撐不到四年的

就是成家能力不足才會搞成這樣
女生家裡是開公司的,當然會盡量找其他公司的小開之類的
除非她有決心兩個去登記一起搬出去生活,不然都是白搭
她給你四年時間,而你這四年提升不夠,說服不了她的家人,如此而已


辛苦你了,樓主!

我的情況跟你剛好相反,我是女,男方家人對我們交往有意見,為此,我也正煩惱著!

一堆人都是以女方家人的立場來說話,簡單說,都沒幫到樓主~
而樓主來這發文也錯了,因為這堆人不能給你最好的意見,包含我,所以這樓你大可無視
但你的點,我懂~
西恩潘朵拉 wrote:
一堆人都是以女方家人的立場來說話,簡單說,都沒幫到樓主~

先存一千萬再交女友
存一千五至兩千萬再娶!

這辦法算是幫樓主最中肯建議!

我沒講這辦法是因為樓主無法往這方面去達成。


如今 整個01 只剩 Gary2013大大有辦法幫助樓主!

他一直描述一件邏輯,存五十 一百萬能帶給未來太太幸福!(建立在親友樂觀其成這最基本原則底下)

剛好樓主這案例能證明他的理論究竟通不通。

s55888 wrote:
...論及婚嫁其實在剛交往不久就有拿來比較過 女方的條件是最少要有房子 車子 最好工作也有所成才能娶走...(恕刪)


這點是女方 開口提的嗎?

是的話! 早早放生吧!

不是人不好! 是不適合!


分了吧,你最後會發現其實你養不起她的
柴米油鹽要陪你過一輩子,不是4年可以比擬的
更何況你一直在吵架

s55888 wrote:
這是一個我人生中最大...(恕刪)
如果你們倆真的想結婚,去公證就能結婚了
你要想清楚,結婚是兩家子的事,沒有錯
但也別忘了,婚姻陪伴你走下半輩子的是雙方,而不是父母

很明顯的就是她家看不起你,想娶我女兒有房有車再來說
只有2種方法
1 你拼命的賺錢,為自己爭口氣
2 你們倆自己講好就去結婚了,但心裏要有個底以後兩家的關係不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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