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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現在人男女交往時都會發生的性行為我個人有一看法

媽呀,我生於七〇年代,看到這篇文章我還以為回到了五〇年代了

性是人生很值得擁有的生活樂趣,我絕對舉雙手贊成年輕成年人在安全無虞情況下勇於嘗試

lutunhsiang wrote:
我如果要和一位女性發生性行為那就是我確定她就是我未來人生的另一伴侶,也就是我要娶她為妻我要跟她組成一個家庭我才會跟她發生性行為


對於你的觀點,我打從心底尊敬你,我很尊敬那些婚後才和老婆發生性行為的男生,或是保持童貞一直到結婚的男生,並且給他加分,原因基於以下幾點
1.這個男生不曾因為發洩自己性慾傷害女生或是讓女生墮胎
2.跟這個男生做愛不用擔心會得性病、子宮頸癌
3.這個男生結婚後比較不會偷腥、搞外遇








不知開版大有沒有交過女友,萬一女友有需要呢? 建議不要自我設限,這個社會並沒有那麼單純,誘惑也大。
人的色身是很多激素分泌在內的
人的行為受到性格和教育的影響很大
沒有說你的認知一定正確丶錯誤
只是人們習慣用「品德丶操守」來評論一個人控制慾望的能力!

有些人習慣活在當下丶慾望先行
但是慾望先行會衍生許多問題
包括藉由身體的親密丶「以為」感情的深厚
然後併發二性認知差距

性丶愉悅的是當下丶肢體
但是「性愛」合一丶悅愉的不只是身體
也是被愛的感受!

這也是為什麼只滿足了性丶很多人還是空虛的!

念念不忘,必有回響,有燈就有人

lutunhsiang wrote:
我舉我個人的例子好...(恕刪)


一開始大家都跟你觀念一樣然後就上床了啊

結果過幾個月之後發現好像不適合再一起了 當初那個人怎麼變了 還是分手吧

你會發這種文真的是看人太少 好傻好天真

lutunhsiang wrote:
我舉我個人的例子好...(恕刪)



不能說你錯
但你也沒說對
我覺得女生婚前跟別的男生性行為的話 那麼她就沒資格要求男生養她 女生婚前性行為是基於兩性平等而產生的 既然是兩性平等的話 那麼婚前發生性行為的女生 被要求有跟男生一樣的經濟能力也是理所當然的 可是現在一堆女生跟前男友玩到翻過去了 卻又跟現任老公要房要車要出國要讓她不需出去工作 這太不公平了 女生要有男生的權利也要負起男生的責任才對
意思就是 不確定是人生伴侶,就不可以性行為,因為會生小孩



換個角度

不確定是人生伴侶,一定要代套性行為~~才不會有麻煩!!!
不用想太多、基於愛情、別是單純洩慾的ONS就行。

你想負責、想成家,人家還不一定願意哩!
這其實是一種變形的沙文主義......
塔綠斑網軍頭子已成淡水河浮屍,各位綠網軍繼續助紂為虐不怕成下一位?

lutunhsiang wrote:
我舉我個人的例子好...(恕刪)


恭喜你呀 玩膩了玩夠了就會以你這種好人當結婚對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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