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tunhsiang wrote:我如果要和一位女性發生性行為那就是我確定她就是我未來人生的另一伴侶,也就是我要娶她為妻我要跟她組成一個家庭我才會跟她發生性行為 對於你的觀點,我打從心底尊敬你,我很尊敬那些婚後才和老婆發生性行為的男生,或是保持童貞一直到結婚的男生,並且給他加分,原因基於以下幾點1.這個男生不曾因為發洩自己性慾傷害女生或是讓女生墮胎2.跟這個男生做愛不用擔心會得性病、子宮頸癌3.這個男生結婚後比較不會偷腥、搞外遇
人的色身是很多激素分泌在內的人的行為受到性格和教育的影響很大沒有說你的認知一定正確丶錯誤只是人們習慣用「品德丶操守」來評論一個人控制慾望的能力!有些人習慣活在當下丶慾望先行但是慾望先行會衍生許多問題包括藉由身體的親密丶「以為」感情的深厚然後併發二性認知差距性丶愉悅的是當下丶肢體但是「性愛」合一丶悅愉的不只是身體也是被愛的感受!這也是為什麼只滿足了性丶很多人還是空虛的!
lutunhsiang wrote:我舉我個人的例子好...(恕刪) 一開始大家都跟你觀念一樣然後就上床了啊結果過幾個月之後發現好像不適合再一起了 當初那個人怎麼變了 還是分手吧你會發這種文真的是看人太少 好傻好天真
我覺得女生婚前跟別的男生性行為的話 那麼她就沒資格要求男生養她 女生婚前性行為是基於兩性平等而產生的 既然是兩性平等的話 那麼婚前發生性行為的女生 被要求有跟男生一樣的經濟能力也是理所當然的 可是現在一堆女生跟前男友玩到翻過去了 卻又跟現任老公要房要車要出國要讓她不需出去工作 這太不公平了 女生要有男生的權利也要負起男生的責任才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