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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這樣的金錢分配方式


EhK wrote:
既然如此乾脆連提都別提,做的瀟灑一點不是比較好?
如果你提了娘家不滿意,你接受登記你老婆名下,她會覺得你是被逼的,難保將來不會被拿來做文章。
我哥在婚前就買房登記給我大嫂,婚後三個小孩加所有家庭開銷全出,我大嫂的錢全是自己的。
一開始我也覺得哪有這種笨蛋,有什麼萬一不就一無所有。
我哥只跟我說願意為家庭付出哪有錯?如果要提防那麼多乾脆別結婚。
就憑這句話我突然覺得這個一直有點軟弱且優柔寡斷的哥哥簡直MAN透了。


你大哥的做法真的很MAN, 如果對另一半真的完全放心且不用對金錢煩惱
我想我也會有這種guts這樣說

但是今天說要房子只登記女方的就是由女方自己提
那我就會很不爽
因為女方已經對這段婚姻在想退路了, 代表她的愛已經不是義無反顧
萬一哪天吵架了, 甚至要離婚了
你確定你有能力不會被趕去睡公園?

最近我對我老婆的金錢分配也有點意見
我要付房貸(不過房子是我的名字, 婚前就買的), 水電瓦斯第四台稅金都是我在繳
還有給她媽幫忙帶我們小孩的費用, 及我自己和小孩的保險費
月薪光這些基本開銷就已經入不敷出了, 自己的生活費只能靠每季的獎金和年終來攤
昨晚睡前躺在床上我就故意跟她抱怨我每個月的開銷都透支
她就開始幫我想辦法, 像是她說要做晚餐和幫我帶便當
家裡用電和用水要減量, 還跟我說她皮包裡還有幾千塊叫我直接去拿
雖然絕口不提要分擔這些固定開銷, 但至少有想要幫忙了
我心一軟, 這件事就輕描淡寫帶過了...

唉...雖然我也想當這種很MAN的男人
但...

沒錢還是不要娶老婆, 應該要改成, 沒有很有錢就不要娶台灣老婆了...
台灣男人真的是很弱勢...
老婆沒有安全感

老公自己要先檢討

但如果是出自於想控制而控制

於自私而自私

這婚姻也快到盡頭了

我常在01上說

婚姻是1+1=1

試問有人會跟自己計較嗎?

會的話那就是1+1=2了
要看你愛不愛她啊!
我家房子車子都登記給老婆
我的存摺,印章通通給老婆保管
錢對我來說不是那麼重要,給老婆她就開心
她開心我也就有好日子過

如果你打算換妻,那就登記共同持有吧。
Shawn732 wrote:
夫妻兩個在台北生活,...(恕刪)
Shawn732 wrote:
因為我也是第一次結婚 之前沒經驗 XD
不過倒是有看過朋友離婚.
他們夫妻兩個都是高收入, 但是開銷也大.
當時他兩台車都是雙B, 而且他老婆每年都要換車.

家裡的東西就不用講了, 都是高檔貨.

結果離婚之後我那朋友連一萬都要跟我借.
我是有點被嚇到...
看起來他之前是毫無保留的供養他前妻

我是想跟我老婆過一輩子.
她也是這麼認為, 但如果失敗就失敗吧,
反正最差不過就是爛命一條, 靠腦袋還是可以把錢賺回來.
我現在是這麼想的


現實中有這麼血淋淋的教訓在你身邊

你非但沒有記取教訓還自我安慰的說靠腦袋賺回來?

未來一旦遇到你朋友的狀況的時候你就會笑現在你的呆了

每天被錢追到喘不過氣來的人才有體會

而你卻連自己未來都不去防範於未然

那就別怪01的人怎麼這麼勢利為何叫你這麼作你卻無視
時尚所有 風格自我
要看你愛不愛她(他)啊!
我家房子車子都登記給老婆(老公)
我的存摺,印章通通給老婆(老公)保管
錢對我來說不是那麼重要,給老婆(老公)她(他)就開心
她(他)開心我也就有好日子過

如果你打算換妻(夫),那就登記共同持有吧!

以上,可笑!

以前是老婆在家當家庭主婦,
為了讓老婆有保障,
所以房子會登記老婆的名子。

請問現在這個時代也是嗎?



請問社會上有沒有房子是登記在老公名下的呢?
答案很明顯吧!



P.S 請問為什麼要"單獨"登記在女方名下呢?
萬一後來怎麼了,不就加倍覺得蠢透了....

EhK wrote:
我哥只跟我說願意為家庭付出哪有錯?如果要提防那麼多乾脆別結婚。
就憑這句話我突然覺得這個一直有點軟弱且優柔寡斷的哥哥簡直MAN透了。

dinhon0629 wrote:
你大哥的做法真的很MAN, 如果對另一半真的完全放心且不用對金錢煩惱
我想我也會有這種guts這樣說


的確每個人狀況都不太一樣,也不能說我哥的做法就是正確的。
他的收入不低,不過這樣的支出也讓他沒什麼存款就是。
會這樣願意付出當然也是我大嫂在交往八年間的種種好表現換來的,婚後至今十二年也做的無話可說,算互相吧。
如果是女方主動提出要登記在她名下,那種感覺當然不太舒服,不過藉此機會好好檢視雙方的感情也不錯,不是嗎?

我運氣很好可能無法當例子,我岳父很乾脆的說房子要買在我太太名下,但我一毛都不用出,地點還給我選。
我對此心懷感激,房子買在太太娘家附近,裝潢錢我出,婚後一切開銷我出。
婚後五年我太太覺得我名下沒房產太委屈我,自己拿存款當頭期在我父母家附近買一間掛我名字,我還是最後才知道。

Peter015038 wrote:
萬一後來怎麼了,不就加倍覺得蠢透了....XD


噓,這種念頭我也是心裡想想就好......
登記老婆名字沒關係,她有幫忙付房貸就好,
因為是婚後才買,法律上夫妻雙方都有權利,
即使只登記一人名下亦不影響,
若不放心找律師咨詢即可。

晨曦之光 wrote:
登記老婆名字沒關係,她有幫忙付房貸就好,
因為是婚後才買,法律上夫妻雙方都有權利,
即使只登記一人名下亦不影響,
若不放心找律師咨詢即可。


這位大哥說的法律當然沒錯!
但是有沒有考慮過,房子被賣掉錢拿不回來的情況呢?
法律告贏了對方會乖乖給錢嗎?
真的要賣還需要通知你嗎?

這樣社會新聞就不會有,
告贏了拿不到錢的情況了!

拿的到大部分都是銀行,
銀行也拿很多人沒辦法!

這我就好奇了

共同持有, 單一方賣掉是不用告知另一方的嗎?

過戶得兩方都簽名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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