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下座 wrote:1.收聘金36萬(帥自己出),水爸收走,嫁妝0元(水認為本來就該如此)2.帥跟水結婚後搬出去住,不侍奉公婆,逢年過節也不會回帥家3.帥要幫忙照顧水的母親,包括吃喝等一切事務4.婚禮一切花費及蜜月費用,都由帥負責(帥需要貸款)5.結婚後家事、帶小孩、房貸等都是帥負責(還要簽婚前契約),水自己賺的自己用 你問她要不要跟她姓?感覺你其實是入贅吧她收入又不高,家世也沒多好有值得你付出這麼大代價的必要嗎?你是外貌條件差到人家家長覺得嫁給你是羞恥程度嗎?不然怎麼會提這種入贅還兼羞辱條件要是我直接分手吧傻了才會找這種給自己添麻煩的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