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去做體檢,發現自己有癌症,剩不到兩個月生命,不想拖累那個女生,
所以選擇躲起來,但是又太愛他,所以默默的傳簡訊給她,不過,這種情
節只會出現在小說或是韓劇。
他被外星人綁架去做人體實驗,為期一個月,後來被釋放出來。不過這種
第三類接觸,只會出現在科幻電影禮。
或者,他臨時被外派到一個免簽證,手機收不到訊號,又沒有網路的國家
,聽起來,我們有很多邦交國是這樣的。不過,他應該還是有機會連絡你
的朋友的,所以這個應該也不可能。
最後一個觀點是,那個男生在跟其他女生搞曖昧,甚至已經到同居的地步
了。因為,如果想腳踏兩條船的人,應該還是會有很多其他的時間把另一
艘船固定好,也就是說,應該還是會跟你朋友有連絡,不至於消失一個月
沒有音訊。最後為什麼又會有聯絡呢?因為另一艘船開走了,所以他只好
回來原來那艘船,又因為心虛,所以先以簡訊的方式"試探"對方的心意,
好研擬出怎麼繼續待在這艘船上的計畫。
我只能說,為什麼都這樣了,那個女生還在"等"男生的答案是不是要分手
,而不是主動的要求分手?戀愛這種關係,真的是一個願打,一個願捱。
請你朋友想清楚一點,沒有一個男人是絕對的專情,連一絲絲想腳踏兩條
船的思想都沒有的,只是因為時候未到、對象沒發現、或是自己沒種。
簡而言之,請你的朋友主動一點,法院通知也是寄信到戶籍地啊,出不出
庭你家的事,但是一直不出庭就是等著被通緝。主動聯繫,傳簡訊給那個
男的期限做決定,男的不講話,請你朋友自己決定吧,別傻傻的。上一個
在望夫崖等老公回來的,墳上的草已經比人高了。
一句話:對自己好一點! 有誰能比自己對自己更好?比自己更了解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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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回頭找舊情人了. 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