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這樣的話,不只要離婚,還要告他妨害自由啊
可是她都能跟你出門吃飯聊天罵老公了,很顯然沒被限制出入吧
要不要工作,難道不能「自己」決定嗎???
就算她先生希望她留在家,她依然可以強硬起來,堅持去工作
你勸她離婚,怎麼不先勸她不要鳥她老公說啥,自己有主見一點,堅持自己想做的事
如果她開始工作,協助家庭支出,她先生還是老是跟她吵架,也不協力處理家務的話
那再勸她離婚也不遲
a370430 wrote:
文中有一個重點,就是小孩才兩歲。
請問如果媽媽去工作,有其他的人可以幫忙帶小孩嗎??
如果沒有的話,那也是要花一筆錢找人幫忙帶小孩,
除非媽媽在外面有很高的收入,
不然我覺得自己帶小孩比較划算!
這樣觀點在友站Babyhome可以說是主流
可是其實這忽略了薪資成長的機會與重回職場難易度的問題
小孩才兩歲,表示這個太太離開職場的時間約莫三年(假設婚後就離職、懷孕)
三年的空檔其實已經不小了,以台灣一般的就業市場而言,二度就業的婦女往往會先被淘汰
更何況如果離開職場五年、十年
這當中若是有積極進修,拿得出什麼認證就算了,沒有的話,幾乎宣告只能往低薪的工作找
而同時一直在工作的人,可能會有一些加薪的機會
我個人不貶抑全職主婦的辛苦和價值(我自己目前也是求職中的主婦)
但是當家裡經濟壓力大,造成夫妻齟齬不斷時
本來就應該先考慮如何增加收入
就算她不出去工作,那總能考量在家工作的可能性吧(我過去也都是在家接案子)
家庭代工、翻譯、打字等等,隨便都可以想到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