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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奴??

cyberhunter wrote:
你講話的方式跟想法跟我媽很像,妳老公真慘你將來鐵定也是會要求兒子女兒平分財產的,我就來看看這個家庭悲劇如何在你家上演
而且我猜你鐵定認為娘家對你(女生)不公平對吧!!??(因為我媽總是愛念這件事,你的想法跟我媽那麼像,應該也是有類似遭遇)

我老公相當贊同將財產平分給兒子女兒,甚至我說要將我的部分捐出去,他也沒啥意見。
我們身邊六年級生幾乎都是這樣的想法(將財產平分給兒子女兒),那台灣女生大概都是因為過得悲慘才會衍生這樣的想法。
我們的法律也是因為如此,才會制定男女平等的法律,因為制定的人過去一定是有類似悲慘的遭遇。


ps.如果我兒子三不五時跟我吵,以後資產都是他的,姐姐不能分,那恐怕會事與願違囉!

cyberhunter wrote:
家裡的財產,我媽說要我跟我妹分,但我生了兩個兒子都是跟我家的姓,而我妹生的女兒是跟她老公姓,
我跟我爸都覺得這可不行,財產都要白送別人了,但問題錢在我媽手上我爸也沒轍,更扯的是我爺爺留下的房子我媽也要分給我妹,
我是直接跟我媽嗆...這可是我家的東西,這是你的嗎?你憑什麼動我家的東西?(我爺爺的財產是只有分給男生)才阻止了她
所以說這一代給老婆管錢,到下一代可能會連家都保不住了
(我媽也質疑我為什麼要這些錢:我挑明跟她說這是為我兩個兒子爭的,在台灣男生沒錢沒房子哪娶的到老婆啊?你把錢都送給了別人不是要我家絕後嗎?)
台灣是女權太超過了!要男生盡各種義務(服兵役 扛家計......),台女自己只想要享受要各種權利
而且女生會得寸進尺,這一代要管你的錢,到下一代連你的家都要拆了(好實現她們心目中的大女人主義(不是男女平等是大女人主義!!))
但是問題是你要這些大女人平等付出的時候(如:服兵役 扛家計),她們卻大喊她是女人,(你是不是男人啊??(好熟悉的一句話!!),或是要這些大女人嫁給條件比自己差的男人以達到它們所謂的真男女平等,她們卻辦不到



那你記得叫你爸媽在他們死前3年(我有點忘了),就要將所有財產移到你名下耶!

不然的話,你妹可是可以經由法律途逕跟你要一半爸媽遺產的




另外我覺得你真可憐,怎麼都「只」遇到沒房沒錢就不想嫁你的女生?

怎麼都碰到家計都要你扛的女生?



好佳在我哥都碰到即使他只是當月領3萬的保全,還是死跟著他(明年就要結婚了)

長的正又纖細,我哥的衣服鞋子包包都女友出錢的,

還說她賺的比較多,以後她出小孩費用,家用我哥出就好的女生




好佳在我老公也很幸運碰到我,當初認識老公時他只是月領32K的小職員

途中股票還賠了80萬我也沒離開他







哈哈哈~~~~~~~


再提醒一次,要記得叫你爸媽在他們死前3年,趕快將房產過戶給你耶!

不然你妹就可以打官司繼承一半的遺產囉!
vu84vu wrote:
我老公相當贊同將財...(恕刪)


我老公相當贊同將財產平分給兒子女兒,甚至我說要將我的部分捐出去,他也沒啥意見。
我們身邊六年級生幾乎都是這樣的想法(將財產平分給兒子女兒),那台灣女生大概都是因為過得悲慘才會衍生這樣的想法。
我們的法律也是因為如此,才會制定男女平等的法律,因為制定的人過去一定是有類似悲慘的遭遇。


ps.如果我兒子三不五時跟我吵,以後資產都是他的,姐姐不能分,那恐怕會事與願違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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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回應再次映證了我的論點:
這一代要管你的錢,到下一代連你的家都要拆了
"妻奴"的效應,短時間可能看不出可怕,但一兩代後會讓你家絕後(姓氏不保),家族墜入貧窮深淵,尤其在這貧富世襲的時代

妳老公頭腦不清楚的可怕.....他應該也是薪水交給你管的"妻奴"吧??
cyberhunter wrote:
你的回應再次映證了我的論點:
這一代要管你的錢,到下一代連你的家都要拆了
"妻奴"的效應,短時間可能看不出可怕,但一兩代後會讓你家絕後(姓氏不保),墜入貧窮深淵,尤其在這貧富世襲的時代

那只生女兒的怎麼辦?
姓氏不保?你家的姓氏很稀有嗎?如果是排名前幾名的大姓的話,就不用煩惱啦!


你的例子如果不是特例,而是常例的話,正驗證了台灣性別比例為何到了第二胎、第三胎、第四胎會攀高的原因,謝謝你提供了資料。

天塚鬼 wrote:
哈,都什麼年代了,...(恕刪)


同意你說的話

錢給老婆管 , 房子過戶給老婆才是愛家愛老婆 , 這樣才是男人

什麼年代了這種觀念

cyberhunter wrote:
妳老公頭腦不清楚的可怕.....他應該也是薪水交給你管的"妻奴"吧??

貴人多忘事!請看前面我寫的...

2015-10-02 11:04 #10 我與姐姐跟另一半婚後都是財務各自獨立,誰也不管誰的錢。

2015-10-02 12:25 #15 我跟另一半是財務各自獨立,還好。


坦白說如果能雙方都達成共識是最好的呀
以下是內政部發的函,政府想要落實性別平權觀念,加強宣導財產繼承性別平權(男女均有繼承權)、民法第1059條及戶籍法第49條關於子女姓氏選擇規定。
http://www.mlvillage.gov.tw/files/i/%E5%85%A9%E6%80%A7%E5%B9%B3%E6%AC%8A2.pdf



想不到都2015了, 還有人的觀念停留在上一世紀。

千金難買少年貧, 很多長大後有成就的人都經歷過辛苦的幼年時期。

父母養育未成年子女在法律上是責任和義務, 成年後仍依賴父母才叫靠爸。

vu84vu wrote:
所以說為何要結婚?...(恕刪)
看一堆人結婚都算計來算計去的,怕肥水落入外人田,李兆基長子的做法很聰明,請代理孕母生三個兒子,未來沒有配偶繼承的問題與紛爭,又可以開心談戀愛。
港第2富豪 長子找代理孕母產3子
(有亞洲股神之稱的李兆基,被富比士評為2010年香港第二富豪,身家總值2500億港幣,相當於1萬億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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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第2富豪長子 是不是靠爸族??
李兆基 是不是靠爸族?? (翻開歷史,社會上有頭有臉的大多是靠爸族...除了少數數典忘祖的人,說是靠自己)


一盤之間的貧富差距──階級複製的故事
http://www.dadas.com.tw/ingawei/38321/




李兆基出生時,父親李介甫已擁有天寶榮金鋪和永生銀號兩間門店,經營著黃金、匯兌、外幣買賣生意。

剛一懂事,李兆基就被送進私塾接受教育,熟讀四書五經,並對念古書產生濃厚興趣。10歲時,父親還禮聘廣州中山大學文學系教授梁惠民先生做了李兆基的新老師。梁惠民先生發現李兆基勤於思考,於是常結合課程提出一些問題,啟迪他的思維。

有一次,在教授完“知止而後有定,定而後能靜,靜而後能安,安而後能慮,慮而後能得”後,梁先生要求李兆基把這番道理結合現實生活去理解。

很快,少年李兆基就結合他已有大量接觸的金鋪生意給出一個老道的答案:“比方說,一個人只有一塊錢做生意,那就只有買進一塊錢的貨。賺了固然開心,萬一蝕了也就算了。要知道適可而‘止’,才不至彷徨無主,從而身心鎮‘定’,才不受邪惡念頭侵襲,便可明心見性,思想寧‘靜’,自然氣定神閑,理得心‘安’,這時從容處事,更能周詳考‘慮’,且可策劃將來事業發展,自然成就可‘得’。”梁惠民先生聽了以後感慨不已。

李兆基從6歲開始,就被父親安排進家裡的商鋪學習做生意。母親本來有點擔心兒子年紀太小,不能應付那些年長的夥計,但李兆基沒過多久就成了父親的得力助手,而且聰明機智,擁有極好的心算能力。

在金鋪行業,有一句“打金偷金、打銀偷銀”的俗語。李兆基進入店鋪後,發現自己家的金鋪也存在這個問題。他想把這個消息告訴父親,讓父親採取措施,但鑄金匠又是奇缺的人才,得罪不起,因此擔心鑄金匠離開後影響金鋪的生意。進退兩難中,他決定自己學習鑄金技術,不再受制於人。

到12歲時,李兆基已熟練掌握了看金、化金、熔金的核心技術及知識,並很快出任天寶榮金鋪的頭櫃,成為順德無人不知的神童和黃金奇才,其鑒別黃金的眼光和煉製黃金的技術都令人稱讚不已。他也從中明白一個道理:靠人不如靠己,當老闆,要有過硬的本領才行。

李介甫在廣州灣也有生意,需要頻頻來往照應。看到兒子已能獨掌大局之後,他乾脆將順德的兩間店鋪全都交給李兆基經營。15歲擔當重任的李兆基也不負厚望,將生意經營得紅紅火火。

日本戰敗後,貨幣極度貶值,雖然李兆基經營有方,將鋪面管理得井井有條,但眼見市道江河日下,父親還是希望他另謀他路,找尋更能施展才華的天地。

1948年,已經做了4年掌櫃,得到充分磨練的李兆基,帶著1000塊錢隻身去到香港。當時的香港中環文鹹東街,足足有二三十間金鋪銀店,專營黃金買賣、外幣找換、匯兌等生意,業務性質跟李介甫在順德的永生銀號沒有分別。


一盤之間的貧富差距──階級複製的故事
http://www.dadas.com.tw/ingawei/3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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