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菲雅公主 wrote:生小孩這檔事不用合法吧!有配方想生就生可不是,同志當自強
不知道適不適合在這...(恕刪)
要有選擇的權利 就該有承擔後果的責任
同性交往本來就不可能有後代
不能承受這種結果就算了 還硬要去拉個小孩子來陪自己來玩扮家家酒的遊戲
更可怕的是 還一天到晚拿想生卻生不出來的異性夫妻得例子來當墊背
實在是很可惡
這已經不是小孩子能不能選擇的問題...
而是....你去強迫年幼無知的小孩子活在你自己的特殊性僻好之中...
還是違反自然定律的喜好之中...
fs1013 wrote:
這樣講看來好像很負...(恕刪)
異性戀生小孩 我先不說正常不正常 就說 是普遍的行為
一個學校 一個團體 有多少是異性戀的小孩 有多少是同性戀的小孩
抱歉 如果妳是同性戀的小孩 就是少數族群
異性戀的小孩 生出來 身邊也是異性戀的小孩
同性戀生的或領養的小孩 身邊大多數會是異性戀的小孩
不同在 大人可能會尊重你們的性向 小孩子不會
對! 我們是應該交導小孩 尊重他人的喜好 性向
可是並不是每個家長都會這樣做 所以 不一定所有小孩子都會很公平的對待你的小孩
如果每個家長都很盡責的 教導小孩尊重的道理 你覺得學校裡面還會有壞小孩 霸凌 打架的狀況發生嗎
如果你有選擇 為什要讓小孩子 承受這種不公平的對待?
你們都把這社會想的很簡單 你可以陪小孩 可是你永遠無法感受小孩第一線被人歧視的感覺
大人是同性戀 被掛上同性戀的牌子 可以大聲說 這是我要的
可是如果小孩是異性戀 卻因為父母是同性戀 被掛上同樣的牌子 請問一下 你要他怎麼辦?
angela000217 wrote:
單身不能領養只能認養
也就是你出錢給育幼院

領養一般只限於夫妻
不過也有單身收養成功的案例
接受收養考驗 單身女性拚當媽
【聯合報╱記者董俞佳/台北報導】
台灣愈來愈多不婚女性想一圓養兒育女的夢想。一位居住在南部的國小女老師,前年底順利完成繁複收養程序,成為收出養新制上路後,第一位成功收養小孩的單身女性。據了解,兩年來像她一樣收養孩子的單身女性還有三、四位。
收出養新制兩年前上路,非血緣者必須透過專業團體媒合,才能收出養小孩。在新制上路前,非血緣的孩童須經法院認可收養,但法院因考量兒童最佳利益,不易認可;新制則規定,有意收養者要向專業團體申請,並且通過會談、親職教育等一系列評估確認,才能取得收養資格,反而增加法院認可機會。
過去沒結婚就有孩子的女性,常得擔心周遭的異樣眼光。但據社福團體觀察,社會環境改變、歧視減少,讓一些不想結婚、但仍想抱孩子的單身女性勇於踏上收養之路。
收出養機構表示,三不五時都有單身女性來電諮詢如何收養小孩,因收養茲事體大,真正付諸行動者有限;但仍有數位單身女性十分堅定,不畏程序繁瑣,順利收養到孩子。
一位居住在南部、年齡約四十歲左右的國小女老師,未婚但十分喜愛小孩,向專業團體申請收養,前年她順利完成收養作業,收養了一位幼兒,當上媽媽。記者透過專業團體連絡這位老師受訪,但她低調拒絕。另外還有一位女性資訊業主管,也在去年成功收養孩子。
兒福聯盟觀察,有意收養小孩的單身者清一色為女性,年齡約在四十歲至五十五歲左右,有一定的社經地位,多半非常喜愛孩子,希望人生路途上有孩子作伴,但是不想或還沒有機會結婚。
勵馨基金會社工黃靜怡觀察,部分成功收養的女性還主動要求與原生家庭交流,不避談孩子的身世。
AlgerChen wrote:
單身領養不容易,也多少有點爭議 不過說實話只要領養成功,一個人單身養孩子普遍社會還是能接受.
像世界名著孤雛淚不就一個老男人養一個小女孩 也沒奇怪的劇情發展.
也許現在也有作家想寫一些多元家庭的故事來扭轉世人的刻板印象 只可惜目前的作家都不夠力.差的十萬八千里.
靠作家來扭轉是人的刻板印象?
社會集體意識是很強大的,如前面幾篇提到的學童言語霸凌
最有力的才是政府,看一下他國的例子...政策引導多數老百姓的想法與選擇
<他山之石>推動公共幼托 單親也不怕
歐盟各國正以不少新社會政策來照顧日漸增長的單親家庭,主要是擔心經濟不穩定可能造成這種家庭的不幸,進而引起複雜難解的社會問題。
像是德國數邦的單親家庭,就比雙親家庭的孩子有優先進入幼稚園的權利;法國更大力推動公共幼托服務的普及,好讓受高教育、有職業的女人也敢生孩子,生完後不怕自己養,更不怕沒有托兒所可以送。歐洲國家用來保護單親家庭的方式不外是家庭津貼、保母費用扣抵稅額、減稅或兒童金等政策。
這些歐洲國家的未婚媽媽跟台灣青少年未婚小媽媽最大的不同是,很多都已經是超過生育年齡的老媽媽。因為之前沒空、沒興趣、沒伴侶或沒財力結婚,在高齡受孕後,決定要生養孩子的生活伴侶或是單親家長。這個族群在過去沒有社會保障時,大多數不願意嘗試未婚高齡生子這種禁果,一來是生理上的難以負擔,二來還需面對社會的苛責跟扯後腿,但是在社會制度願意承擔以及善待未婚生子的現象後,即使高齡點卻更有財力跟心理準備當後盾來生養孩子,那願意嘗試的人就如雨後春筍般冒出。
歐洲先進社會都明白,婚姻早就不是男女在一起的唯一法定方式。挪威甚至有社會學家明白說,北歐人對婚姻並沒有太大的責任感,但是對子女關係卻相對慎重。越來越多的歐洲人認為婚姻是一種「個人選擇」,與「伴侶關係的品質」卻無關。但是生兒育女就不是隨便小事,只不過生養孩子是雙方一種事實上的責任,這更跟孩子的爸媽有沒結婚沒太大關係了。
http://news.ltn.com.tw/news/supplement/paper/598332/print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