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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女友分手 想問問大家意見

一直看到「我媽」這兩個字

aino83529 wrote:
5/8下午我們分手...(恕刪)
gytai wrote:
是是是女友最大!女友萬歲!
只能讓女友聽好聽的聽愛聽的聽想聽的!
母親算什麼!老闆算什麼!
全世界的男性大家一起來當『女友寶』!
別忘了他的身分在『女友』之前還是個『員工』!
老闆說不買就不買!他可以不滿但不能以『女友』身分而想有別於『員工』!
『女友』和『員工』不想幹隨時可以閃人!反正又不是『老婆』和『媳婦』更不是『老闆娘』!
更何況是女方自己要『張』說要分手的!
幾句不重聽的話就要分如果以後娶進門更難聽的還多著哩!這樣就受不了以後怎麼辦?
誠如樓主說的! 『回去溫暖的家』吧!
..(恕刪)


和聽女友什麼關係??
是指樓主沒有站在公司立場對女友說明為什麼公司要這樣做
連溝通都不會~
而是只會說"我媽"
才叫做媽寶
是你嗎再談戀愛還是你??

aino83529 wrote:
5/8下午我們分手...(恕刪)

badboype wrote:
公司負責人是老媽,你在公司要在多買一張桌子放,不會知會一下老闆嗎?
老闆沒說好,你敢放嗎?
這已經不是單純,樓主,女友,媽媽,的問題


第一次聽到宿舍放桌子要通知老闆

要不要多買個杯子都要告知?

辦公室跟宿舍不同

樓主的女友夠聰明的話,

應該快閃...
eggirony wrote:
和聽女友什麼關係??
是指樓主沒有站在公司立場對女友說明為什麼公司要這樣做
連溝通都不會~
而是只會說"我媽"
才叫做媽寶(恕刪)


為什麼樓主要對『女友』說明『公司』的立場?
『公司』的立場只應該對『員工』說明!
而『員工』對『公司』的決定不滿的話除了接受之外不然就走人沒有第三條路!
假如要以『女友』的身分『張』那當然就是『我媽』有什麼不對嗎?
還是說你認為因為是『女友』所以就是『超級員工』可以搞不清身分公私不分?
要溝通可以!
以『員工』這是『老闆』的決定!說不買就不買!不接受走人!
以『女友』這是我家!我媽是老大!我媽說不買就不買!不滿意『回溫暖的家去』!
不管是公是私『員工』和『女友』都是一樣的結果!
想以『女友』的身分要影響『公司』的決定這叫『外戚干政』公私不分!都還沒嫁入門勒!
如果真的要『公司』遷就『女友』的要求.....
不是『女友寶』是什麼?
還有如果你覺得樓主應該向『女友』說明『公司』的立場才是對的話....那你應該去了解一下公私分明是什麼意思!


pansbd wrote:
第一次聽到宿舍放桌子要通知老闆

要不要多買個杯子都要告知?

辦公室跟宿舍不同
(恕刪)


辦公室和宿舍都是公司的資產有什麼不同!
小公司的話沒多少人買桌子的錢不會簽到老闆那?
大公司好歹會簽到總務經理那!
多買杯子當然也要告知!至少要通知舍監!只要用的是公費的話!
看來閣下要嘛沒住過公司宿舍不然就是還沒開始工作!

aino83529 wrote:
5/8下午我們分手...(恕刪)
分手了那我就有機會囉。
你能傲氣的跟她說:[工作就做到月底吧]

但是工作上要用的一張該給的微不足道的"桌子"卻要告訴對方[我媽說@@$$]

更因為對方是你的女友

即使你不想讓大家覺得有差別待遇

也該事先做好溝通與處理





不過分一分也好

動不動就把分手掛嘴邊的

這戀情最終也不會有什麼好結果

因為這代表這個人戀愛IQ很低
1. "潛在"

2.公私要分:
夫妻一起創業都會吵到離婚(我同學爸媽還會為公司的事情吵到互砍 所以他爸媽只要吵架他們家小孩都不敢出門)
何況沒結婚的? 你又主動把大家擠在一個空間?
請給雙方一點空間 不要整天黏在一起製造自己跟其他人的麻煩

3.另外 我覺得桌子衍生的是尊重的問題
員工跟老闆都應該互相尊重
如果今天一個員工進公司老闆說讓她去樓上會議室
另一個員工進來卻有張新桌子
心裡會舒服才奇怪
當然 可能樓主的媽媽根本不認為兒子女友進公司會有什麼產值也是原因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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