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no83529 wrote:
5/8下午我們分手...(恕刪)
gytai wrote:
是是是女友最大!女友萬歲!
只能讓女友聽好聽的聽愛聽的聽想聽的!
母親算什麼!老闆算什麼!
全世界的男性大家一起來當『女友寶』!
別忘了他的身分在『女友』之前還是個『員工』!
老闆說不買就不買!他可以不滿但不能以『女友』身分而想有別於『員工』!
『女友』和『員工』不想幹隨時可以閃人!反正又不是『老婆』和『媳婦』更不是『老闆娘』!
更何況是女方自己要『張』說要分手的!
幾句不重聽的話就要分如果以後娶進門更難聽的還多著哩!這樣就受不了以後怎麼辦?
誠如樓主說的! 『回去溫暖的家』吧!..(恕刪)
和聽女友什麼關係??
是指樓主沒有站在公司立場對女友說明為什麼公司要這樣做
連溝通都不會~
而是只會說"我媽"
才叫做媽寶
badboype wrote:
公司負責人是老媽,你在公司要在多買一張桌子放,不會知會一下老闆嗎?
老闆沒說好,你敢放嗎?
這已經不是單純,樓主,女友,媽媽,的問題
第一次聽到宿舍放桌子要通知老闆
要不要多買個杯子都要告知?
辦公室跟宿舍不同
eggirony wrote:
和聽女友什麼關係??
是指樓主沒有站在公司立場對女友說明為什麼公司要這樣做
連溝通都不會~
而是只會說"我媽"
才叫做媽寶(恕刪)
為什麼樓主要對『女友』說明『公司』的立場?
『公司』的立場只應該對『員工』說明!
而『員工』對『公司』的決定不滿的話除了接受之外不然就走人沒有第三條路!
假如要以『女友』的身分『張』那當然就是『我媽』有什麼不對嗎?
還是說你認為因為是『女友』所以就是『超級員工』可以搞不清身分公私不分?
要溝通可以!
以『員工』這是『老闆』的決定!說不買就不買!不接受走人!
以『女友』這是我家!我媽是老大!我媽說不買就不買!不滿意『回溫暖的家去』!
不管是公是私『員工』和『女友』都是一樣的結果!
想以『女友』的身分要影響『公司』的決定這叫『外戚干政』公私不分!都還沒嫁入門勒!
如果真的要『公司』遷就『女友』的要求.....
不是『女友寶』是什麼?
還有如果你覺得樓主應該向『女友』說明『公司』的立場才是對的話....那你應該去了解一下公私分明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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