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9630f2001 wrote:
和前女友分手了2年多...(恕刪)
在一片勸你放棄的文章中,我來支持你往前衝~
上吧,大海的男兒!!
我個人建議你往前衝的原因如下:
1、男未婚,女未嫁,給雙方一個更好的選擇的機會。
2、這個過程將會是十分痛苦的,對你她他都是,
就讓這刻骨銘心的痛深深烙印在你的心裡吧!
未來有一天,你會覺得,不枉此生~~~
人的一生,又有幾次經歷這種痛苦的機會?
3、以後跟友人出去吃飯打屁的時候,你有故事可以講。
你,就是「有故事的人」。
但是請謹守以下要求:
1、絕不肉體傷害自己與別人。
當對方跟你說:「我下禮拜要跟男友出國五天」、「他跟我要,他是我男友,我不能說不」這類的話,
你要能夠承受,並保證絕對不傷害你或她的肉體,
也不做催油門爬高空之類的危險行為。
2、最長一年如果搶不過來,一定要停手。
一年的體驗夠長了,也夠你講一輩子的故事了。
如果,送她回家時,發現他男友停在她家門口,
請開遠一點再讓她下車。
如果,準備離開她的房間時,打開門發現他男友站在外面,
你離開後先躲在房門外聽一下,避免發生社會案件。
如果,她願意偷偷跟你出國玩幾天,
請盡情享受那幾天,不要因為她的焦慮而責怪她。
如果,決定放手了,
請絕對不要因為她哭著拉住你就停下,請頭也不回的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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