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劈腿的事女友並不知道,女友生氣的是放假沒辦法陪她,但是真的是工作要忙,還有在這裡PO這種文章,真是對大家抱歉了,沒有排版,文筆又爛,如果傷了大家眼睛的,真是抱歉了!!我只想說,男未婚女未嫁,大家都有交朋友選擇的權利,喜歡上了也沒辦法了!!
比扯鈴還扯 wrote:男未婚女未嫁,大家都有交朋友選擇的權利,喜歡上了也沒辦法了 男未婚女未嫁,大家都有劈腿的權利?soga~原來這世界真的有這種男人劈腿還可以理直氣壯...真是同情那兩位女性,被一個不負責任的男人耽誤青春.我想結了婚你搞外遇也有一番冠冕堂皇的理由可說吧.你大概又會說這句話=>"如果全世界與我為敵,我還是要愛妳!"我想說的是...結婚前你可以另結新歡,你可以說你愛上了沒辦法,人都有選擇的權利...但是既然你愛上另一個人,為何不放她自由?讓她為你浪費青春最後發現你愛的不是她?這大概比什麼都傷...沒人說你不能跟她在一起,但是請先給原本的感情一個交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