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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大陸配偶真的是個錯?[文長, 請包含]

我來問樓主一個問題:

假使這女生真被樓主娶進台灣,孤身一人面對所有的親屬,誰能保護她呢?

答案很簡單,樓主也應該知道是「誰」要負起這個責任,可是以台灣的嚴苛
法條與目前被故意挑起的對立局勢,要做好這一點卻並不容易﹍

在台灣,外籍配偶不得工作,所以女方勢必要待在家裡。想想看一天二十四
小時處在一個陌生(敵意?)環境裡,那是多麼緊張的事情。另外,每隔幾年
(我不太清楚確實數字)外籍配偶就得離境一次,這也是個多餘的變數。看看
前兩天另一位網友的抱怨,連簡訊都傳到不見﹍萬一期間像那位網友一樣,
已經生養了小孩,又有更多的繁文縟節要辦理﹍

如果樓主派去大陸,我想這問題反而比較好解決,有先前的經驗證明,女方
家族算是相當開明而友善的﹍
樓主有勇氣放下在大陸打拼出來的工作,回到台灣來,居然沒勇氣做出決定去娶一個經營多年感情的女友?

答案已經很明顯了,不需要太優柔寡斷,我想什麼對你最有利的,你應該很明白,這個問題根本不需要思考太多吧.
如果爸爸媽媽不同意,那就先考慮回大陸呆一段時間吧

大陸的經濟越來越好,如果各位大大有幸去江浙一帶, 您會看到很多BMW, or Benz, 不存在誰貪誰的錢的問題

至於娶不娶這位新娘,您要自己決定哦, 如果她真的很好, 是真心愛您的, 爲什麽要因爲地域的問題而煩惱呢

至於文化差異, 我想應該差不了多少,都是炎黃子孫, 最多閩南話聼不懂吧,飲食要看對方的口味重不重了, 如果您有和她住在一起三年, 我想您應該和她在交流,在生活習慣上沒有問題,这么长的磨合期了~~~

至於工作的問題, 可能要看她的學歷水平,和英文水平,説不定她還能在台灣找到更好的工作呢,適應不適應的問題,要看一個人的個性特質, 如果特質好,在哪其實都一樣.因爲現在我們都是生活在地球村,沒有什麽界限不界限的問題, 眼光要 長遠吧 应该要以Global的视野来看问题, 人的心胸才能宽广

爸爸妈妈那边,您可能要多做工作了,因为老一辈的人都对大陆人印象不好,其实不是原籍台湾的应该很多吧

小女不才,说话有点乱乱的, 见谅!!
自由戀愛的通常都不錯阿

我哥也是娶大陸

說實話就算不是貝兒丹蒂 , 也是小葵( 藍青 )等級的 ( 個性上 . 外表跟身材就... 差得有點多 )

最猛的是一個月花不到5K .

她家裏是在四川作礦業的 , 跟本不會跟我家要錢 .

她來了以後 ,我就沒去相親過了 . 因為為啥臺灣的差那麼多阿 ?

不過重點是婆媳問題 , 我媽算是那種老式的福佬人 . 所以不知道在看不起啥的 ?

加上我姐也粉討驗大陸人 , 所以 ... .

( 重點是我姊把小孩拋給她帶 , 然後一週住我家5天 . 晚餐連姐夫還都在我家吃. 這樣還嫌 )

實在有點麻煩 .

所以我哥只好努力賺錢要買房子搬出去(我哥主動的 , 他不想搞麻煩 . 倒是大陸 , 好像還是那種媳婦熬成婆的觀念 . 不過還好 , 有人持家 . 錢還存蠻快的) .

所以敢快娶 , 然後搬出去就成了 . ( 找離家遠的工作就有藉口了 )

PS.另一個要注意的孫子, 已經去醫院檢查了. 是老哥的問題 , 結果老媽還是要賴媳婦 . 這真得會粉傷人的喔 . 所以你先去檢查一下 , 不要讓老婆背黑鍋 .
感謝大家的支持, 其實小弟已經打定主意要娶她回來了....

革命, 是個進行式....我跟父母親的關係真的有點弄僵了.....
但是在真的辦理結婚手續以前, 我依然希望得到父母親的祝福, 以及親友的認同.
無奈, 如此小小的一個希望依然要經過這麼大的考驗....

我依然堅持在這裡, 東方社會的家庭觀念在我的心裡不能輕易的放棄, 尤其我還是個長孫.

我很清楚的知道, 帶她回來台灣後只有我能保護她, 也只有我是她唯一的親人....
這個責任以及擔當, 我絕對扛得起來.

真的謝謝大家的鼓勵, 我還挺得住....

短時間內, 並沒有再到大陸工作的計畫, 目前的公司以及工作經驗的累積, 會是我這輩子到目前為止最好的一個機會...

希望近期內有好消息可以分享給大家...
沒說大陸新娘到台灣來就一定是在家裏面做" 保姆"的吧,如果她有大學學歷,有工作經驗,英文水平好,她可以在台灣的外資企業尋找一份更好的工作啊,有什麽不可以?其實我很反對女孩子結婚之後就在家裏不做事,因爲這樣就等於和外面斷絕了聯係,再大一些,不就變成" 怨婦"了麽? 如果生了小孩, 因爲帶小孩很麻煩嘛,當然是媽媽自己帶比較好,而且小孩大了,也會和爸爸媽媽比較親一些,這樣就可以將工作辭了先

以上供大大參考!
不知道你有沒有作過功課,看看大陸配偶去台灣之前要受多少刁難,而且她三年還是五年内是不能工作的~~~~如果她是個受過良好教育,有思想的女性,是絕對沒有辦法忍受那種政策性的歧視的。還是建議你們留在大陸
magellan wrote:
不知道你有沒有作過功...(恕刪)


沒那麼嚴重..

依照我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 , 只要是"長期居留" , 即可不須工作證 , 可在我國工作 . 不過當然還是有內政部 , "長期居留" 的配額限制 ..

一般程序是 : 探親與團聚(2年) -> 依親居留(4年) -> 長期居留(2年) -> 定居 (設戶籍)

建議樓主考慮後 , 可以先在那結婚並懷孕 , 便可直接省掉兩年的"探親與團聚"期 , 直接進入"依親"與"長期"居留期 , 最快六年後 , 即可在我國設戶籍 ..
如果是这样, 很麻烦呢, 还不如留在大陆, 经济发展还快,又有优惠政策, 不过爸爸妈妈那边难交待了, 而且又得重新寻找一份工作~~~
我也覺得結婚+1

哪一國人很重要嗎?
重要的是可不可以走一輩子吧
One Dream - One Heart - One Vision::This is Sony Erics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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