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王的雪 wrote:有時看到一些婦女,需要照顧公婆的時候,說公婆不是養育我的爸媽。需要照顧父母的時候,說我嫁出去了。不可以這樣吧? 終於......依現行法律...遺產女兒也有分女兒爭遺產的..時有所聞....爭孝順父母的...男女平等....爭的只有自己有利的一面當然..我不是說樓主!!單純有感而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