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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爸爸過世 要百日內結婚

重點在於交往多久了吧?

若已經好幾年了~那還想要托時間~

這樣子樓主乾脆分手算了~

浪費女生的青春~

如果你上來問 表示有猶豫
那就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

EilianChou wrote:
都西元幾年了 還在迷...(恕刪)


結婚"有時"不是2個人的事,而是2代人的事!!

lovesmith14 wrote:
幫忙補上注音符號想請...(恕刪)

是標點符號吧
百日內好趕喔!
加上不是因為歡喜地籌備婚禮,衝突會變多吧.
好好考慮一下喔!

popkiss wrote:
想請問女友家人說如果...(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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