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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家醜不外揚嗎!? ”家暴”

樓上的大大們:
當初他沒錢吵要分家產,家產也分了 也說會搬出去,自已的份拿到手風光一陣子敗光也沒搬走(自已也簽訂說自已的份拿到要搬走的事由,現在還賴著不走),現在還死賴在阿公家!!

行為很真的很可恥 真的不知如何要怎麼說!!

搞得全世界的人都欠他,他沒錢跟人開口,就要答應給他(我們都沒給)所以他才會長期對我們家嗆聲!!
(那位啃老的叔叔都不知現在賺錢的辛苦)

wei0320 wrote:
家裡有一個啃老族的叔...(恕刪)

對付這種人不需要動手。

一般脾氣爆燥者都愛喝酒,而喝酒是會....。

不知道怎麼做嗎?
我砲故我在
錄音怎麼會夠力,專監視器啦...24小時監控..

愛喝酒的話,就給他喝高梁阿,
喝到成癮,發酒瘋,有破壞行為,危急家人安全,
直接強制送療養院戒酒..

長輩可以送安養院,房子是誰的名字?
如果房子不是你叔叔的,而他賴在那裡不走..
你也可以請警察,強制請他搬離吧~
或者趁他出門,把所有的門鎖都換掉..


蒐集證據(錄音、錄影),然後報警處理!
然後,再看能不能向法院聲請個保護令......
如果有所行動後能有所改變那倒值得那麼做

如果無法改變甚麼呢?

還記得善化的強哥嗎?

這種就是軟土深掘、吃人夠夠....

不給他錢就對了,到時候他來亂,監視器對著他拍。

敢做什麼就不用客氣,這種人只怕壞人,比他兇、比他大聲、比人多。

他就只敢當在路邊吠的狗。
GG柑仔 wrote:

我也是家暴受害者

簽到一下

當年報警兩次 都沒被重視

認為是小孩子(我)在開玩笑


3.4年沒回家過了 也不打算回去了...(恕刪)


113家暴求助中心
http://www.happykids.org.tw/happykids/hlc.asp


◎ 受虐待兒童少年。
◎ 家庭暴力受害者。(不分男女老少)
◎ 性侵害被害者。(不分男女老少)
◎ 一般民眾。


【 服務類型 】


◎ 未成年保護服務—18歲以下遭受他人身體虐待、精神虐待、疏忽、遺棄
          或性侵害、性交易…等傷害行為。

◎ 成年保護服務—受到家庭成員、親密伴侶的身體、精神、性方面的暴力
          或傷害事實;受到他人性侵害或猥褻。

◎ 福利服務諮詢、相關法律諮詢。
GG柑仔 wrote:
我也是家暴受害者
簽到一下
當年報警兩次 都沒被重視
認為是小孩子(我)在開玩笑
3.4年沒回家過了 也不打算回去了...(恕刪)

忙到現在才有空仔細看。

這麼懂事、可愛、帥氣、聰明、惹人憐愛的孩子,

怎麼捨得傷害???

瞳瞳嚇到,心好痛喔!....(*T.T*)

秀秀、抱抱。
就喜歡你看不慣我,又幹不掉我的樣子。

Charlie881052 wrote:
我不是在質疑你的心態...(恕刪)




樓主,當你的實力還無法處理這類事時奉勸你別輕舉妄動,跟你父母好好聊聊,瞭解他們的想法先,或許他們的做法有背後的意義在。

你真的沒有必要用自己的大好人生去跟一個2/3都踏入棺材的人對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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