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m4430 wrote:
為了有砲可打有妞可抱,搞的又要花錢買新房、又要引發家庭革命,代價是不是太高了點。
建議:
1、不要結婚,繼續交往,酒席、新房都省了,重要的是:砲照打、妞照抱。
2、結婚,住各自的家裡,要打砲時再約去汽車旅館。
以上是我兩個二十年老同學的親身示範。好處是:
1、不用天天你看我、我看你。
2、因為沒有共同生活,所以也沒有家用這個問題(沒住在一起當然就不用共同分攤家用)
3、不用買新房負擔房貸,所有收入都可以用來吃吃喝喝。
4、自己的老媽自己伺候,不用勉強別人來伺候。
相信我,我所提出的建議是最適合你們這種無法獨立在外生活又想在一起的小倆口。
註:
所謂"無法獨立在外生活"分為幾個層面
1、經濟因素(錢不夠買新房)
2、家庭因素(父母不准你搬出去,敢搬出去以後就不要繼承任何家產)

我也常這樣建議人家
這是很務實的做法
不過啊~人家都會給貼我"偏激"的標籤

還有一點,如果女生迫於年齡想要生小孩
就先把小孩生下來,等到彼此都ok了再來結婚
實際上是女方想等對方阿母放手了或離開了再來結婚啦
以上是我朋友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