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ane wrote:正在思考跟日籍男友提...(恕刪) 想分手的話,不用找理由,就說分手好了。分手對對方本來就是傷害,你還要再列舉一大堆他對不起你的地方,再火上澆些油,會讓他更痛苦萬分,而且他會覺得這些理由自己是可以改的,所以反而纏著你不放了。再過一兩年,他醒悟這些理由只是你自己想分手還要把責任推到他頭上,他會更恨你。
anane wrote:呵...對方是驕傲的獅子座 不可能纏著不放的啦.還是採疏離方式,如果他開口問我到底怎麼了再解釋好了. 畢竟這兩周我的冷淡態度已經太明顯了...(恕刪) 分手理由,一句沒感覺就好了。就真的沒感覺呀!說不定他也在等妳開口,只是怕失禮而已。(亂猜的,我不了解日本人的習慣)反正也沒其他對象,拖著拖著也無所謂。分手很傷,但別因為這樣就把你們倆的時間給拖過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