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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子會太隨便嗎?

你的心裡覺得沒牽掛就沒差吧~
我是自己很死腦筋,
還滿羨慕你這樣的人!

ACD62316 wrote:
我這禮拜打算約她出去,順便跟我同事一起吃的飯。

認識一個禮拜就願意跟你出去
那表示有希望
可是找朋友一起去做啥啊
有誠意點就單獨兩個一起去
別額外增加一些有的沒的風險
現在人講究的是轟轟烈烈的愛情

越隨便越有guts

話說可以多親近 追的定義這麼不明確 可以先從模糊的方式來

ACD62316 wrote:
我跟我女友分手至今約...(恕刪)


我認識一個女的,分手不到一個禮拜,就搬去跟新男友住了....


三個月夠了啦

ACD62316 wrote:
如果我要追她的話,現在會不會太快?會不會有人說我才分手3個月就要找人來取代原來的她呢?

給您兩種建議及選擇:

1. 到山上找間廟,想個30年後,再決定要不要追~~
2. 這星期就約出來,開始追吧~~

施主~人生苦短呀!!!

ACD62316 wrote:
我跟我女友分手至今約...(恕刪)


男未娶 女未嫁的

哪有什麼分手要多久才能交的..好好笑..


喜歡就放手去追吧...愛要即時說出!!!
ACD62316 wrote:
才分手3個月就要找人來取代原來的她...(恕刪)


3個月又不是3天

難不成你在等對年嗎?! 又不是在守喪...

在對的時間遇到對的人是很幸運的事情

把握每次機會之後才不會後悔!

ACD62316 wrote:
會不會有人說我才分手3個月就要找人來取代原來的她呢?...(恕刪)

3個月?

3分鐘的都大有人在了,你在煩惱什麼呢?

ACD62316 wrote:
我跟我女友分手至今約...(恕刪)


我只想知道你甚麼時候要推倒對方
說個天數吧
ACD62316 wrote:我跟我女友分手至今約3個月,我這三個月來


這不稀奇了,FB 上就可以看到一堆。

分手好像多傷多痛,別人多對不起他,
好像活不下去,像世界末日一樣。

沒幾天,又跟另一個,有你真好,
好幸福,最愛你了,吃吃喝喝遊山玩水。

這是你的選擇,至少你腿不長筋不軟,沒對不起人家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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