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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戀想刺青

yajie wrote:
分手後撤底看清一切想...(恕刪)


18、9歲時,我也曾想跟流行在手臂上刺個圖騰
不過,很慶幸當時我沒這麼做
人的想法,一輩子不斷在改變
怎麼來,怎麼去,別幹些讓自己後悔的事
反對刺青的理由真是歪理一堆,甚麼身體是父母給的不能毀傷,那你們這些人就保證去運動不要受傷,否則按照同樣的道理,就都別運動了,因為運動多少都會受傷的(無論是擦傷扭傷挫傷,骨頭肌肉慢性受損)。再說刺青傷口淺,大概就跟中度曬傷差不多,跟不少人騎單車騎到斷腿斷手比根本就不算甚麼。
不過刺青圖案最好是有正面意義比較好,如果看到一次心情就不好一次,那有點不划算。
別在那邊自憐自艾
趕快去找一個比較實際
如果真要刺 可以考慮這個 刺在那邊
http://onlyfunnyjokes.com/bestoftheweb/wp-content/uploads/2008/02/image021.jpg
別衝來衝去
您的身體~您自己作主~

不過在下是絕對不會去做這種事情...
四個字 你會後悔

時間可以抹去一切的回憶

刺青很屌 老了 皮膚皺了 你就知道了

Karlushere wrote:
我就是分手在胸口刺個...(恕刪)

請問你是反對刺青的人的反串?
我是從來沒被誤會過,不知道你是如何造成被誤會的?!

另外我認為女生有刺青,看起來比較成熟有想法,若說有些人因此看起來愛玩那也很好,
這樣代表夠有生活經歷,不會像沒經驗的小女生一樣令人輕視。
有些男人可能會覺得與自己相比,自己就弱掉了,無法罩得住這類女生,以至於心生排斥,那就代表個人能力不足,那也是沒辦法的事。
刺繡就算今天會很滿意:10年後再看身上的圖案100%想更新或是去除。
pehhnuter wrote:
請問你是反對刺青的人...(恕刪)

沒有被誤會?你當兵洗澡時,去海邊玩時,打球熱到脫衣服時或露出刺青時都沒有被側眼過?
如果真的沒有就代表你是真的不在乎別人眼光所以沒有注意到別人,
在臺灣不可能沒有被誤會過,亞洲至少東亞普遍都是這樣,如果你還是堅持沒有那就算了。

我大姐夫是日本人,他一開始有點誤會
我小姐夫是法國人,他覺得很藝術
我女朋友是韓國人,他家人不太喜歡但沒有多說
東西方人觀念還是有差。

我一年有一半以上的時間住在美國,就算我脫光衣服也沒人屌我
但如果說在臺灣不會被誤會,那我寧願相信母豬會上樹。

ssschkuo wrote:
說真的,
只要是長的正,
以後男友才不會管那麼多呢!(恕刪)


那萬一長得很恐龍呢?
這位大大說得很有趣,
不過的確很多事情過了數年回頭看,
真的覺得當下的自己頭殼壞掉。
有空來坐坐 wrote:
有些事過了兩三年再回頭看

會很想坐時光機回去巴自己的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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