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INIPPP wrote:
我來回答你的問題,不要講那10幾億天方夜譚的事,講一個真實的事,我娘家在台北市大安區有兩間房子(總價值應該超過6000萬),,我老婆他們家有三個兄弟姐妹,2個妹妹,一個最小的弟弟.我丈母娘也已經把遺屬都安排好了,不動產部份都歸兒子有,其餘剩下的錢(手尾錢)在由姐弟妹三個人平分,我跟我老婆說,一定要依照媽媽的遺屬去分配,如果弟弟現金(0~100萬)不分給妳也不要去跟他吵並盡妳也已經嫁過來了.,能成為兄弟姐妹是修來的福份.但一定要請弟弟請我們去吃一頓大餐.哈!
1.你是男的,所以你不會有娘家
2.,我老婆他們家有三個兄弟姐妹,2個妹妹,一個最小的弟弟 ?? 到底是幾個手足?你老婆是大姐?
3.你說",能成為兄弟姐妹是修來的福份" 那為什麼你一直跟你妹計較
所以我不相信你說的話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