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iser01 wrote:謝謝各位的意見,我會私下去做鑑定。唉,心亂如麻,根本笑不出來,吃不下飯,縱使四肢攤軟無力,這要怎不動聲色?...(恕刪) 這種情況,你要告也沒有足夠的證據。所以不要想著怎麼報復對方。一切以自己和孩子的未來為考量。既然她不珍惜這段婚姻,你就及時放生。畢竟一夜夫妻百日恩,她是愛過你的人。她不珍惜你,就只好祝她和別人幸福吧。這個時候想著報復,都是因為覺得自己受辱。如果真的還愛她,就放她一條生路。你自己的人生還長,也有權享受更好的婚姻生活。顯然,她不是你生命中那個真正對的人。這個意外發現,是命運提醒你,你值得擁有更好的。權衡之後,你會發現,放生是對所有人最好的方式。
不要痛苦了 這年頭什麼事情是新鮮事 人生嘛男生女生嘛 不就是這些事情 情欲作祟啊 我給你兩條路 一個是老婆講清楚說明白 就算要離 也要給你一個像樣的答案 另外 就是自己也出去玩一玩吧trust me u can make it 千萬不要委曲求全苦守寒窯十八年 想當孟姜女嗎 呵呵 現代人用現代方法解決 參考看看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