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ce1979 wrote:最受不了有人在喊小孩好可憐...別再悲春秋哭爸哭母了(很受不了)小孩他媽還在他爸也在他媽也知道他爸在哪?...(恕刪) 很多時候生母不一定知道老爸是哪位喔只知道是幾個中的其中一個
只養2年還不長,律師歌手蘇兒真曾經接過一個案件,案子事主跟老婆離婚,結果事主養了兒子12年,12年之後媽媽回頭跟事主說,這不是他小孩,是小王的...,(過程略...)事主送走兒子時,一起附上一本像簿,裡面只有12張照片,每張照片都有一個男孩跟生日蠟燭,生日蠟燭從1排到12一張都沒缺,...只是以後沒機會再拍第13張照片http://www.wretch.cc/blog/ninthchords/5244272
該告就告往死裡告有人就是死性不改看他在那邊裝可憐只是被人拿了軟肋我媽的例子在眼前慘的是我爸還離不成我媽不尊重我的意願不在乎我的死活我從小就知道了長大了卻還要看他當著人的面前說謊每次我媽在那邊講很關心我我都想一拳往死裡打
真是對樓主寄予無限同情....事情都發生了,如果你打算要告你前妻,我是建議你可以去法扶單位問問看,由小孩出生的時間推論,你告前妻通姦幾乎可以說贏定了,而你扶養小孩這兩年的花費也能要求賠償,只是多或少就要看法官怎麼判了。至於那個小王,除非你有確切的證據知道是誰或是你老婆願意供出對方,否則你很難告到他(至少也得知道要告誰吧)。至於那個孩子如果你每天看著他就像是看到你老婆出軌的證據,建議你趕快把孩子送回到你前妻手上吧!孩子是這個事件中最無辜的一方,他跟你一樣都是從出生開始就以為你是他爸,所以別遷怒孩子啊!
出來混 欠人的遲早要還樓主就當作上輩子欠人 這輩子冤親債主上門討債跟前妻好好談 別想要告死她感覺她也是要來討債的和平解決 再娶一個好人家的女孩你還有好人生別用表象的有理無理來處理這檔事放前妻一馬 就算自己積陰德積善之家 必有餘慶放下仇恨 就是放過自己聰明人會懂得
感謝各位大大的寶貴意見! 小孩雖然是無辜的,但是畢竟那不是自己的,將來必定有許多的問題產生,況且,告那位生母,並不是一時之氣,只是為了讓她知道做錯了事該受到的懲罰,讓她為自己做的事情負責任,那為生母目前也是每天過的跟貴婦一樣,各位大大們您說這合理嗎? 她在外蕭遙快活我在那受罪,情何以堪呀?另外,通姦罪一定要知道第三方是誰嗎? 因為我並非當時就知道她外遇! 也是驗了小孩的DNA才知道!那是否也能告通姦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