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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友遇到的變態.是否有好的解決方法呢

現在有精神病的人真的很多很多,我家巷口有二個
每天都會看你的行蹤,等在那裏.

現在社會上,有問題的人真的很多很多,連學校都有
有朋友,上星期才接到一個自稱是新竹xx大學的老師的電話,
要找人去代課 (到大學代課,真奇怪?),若是不答應,
就要提供出來其他2-3位老師的家中電話,還要人家的履歷表和畢業證書,
莫名其妙,還會一直打電話過來....
起初以為是歹徒,後來去查證,真的有這個老師,在做這種事.
連學校都有....

zai5886 wrote:
自從二年前女友在公館...(恕刪)


在元祿14年9月赤穗藩主 淺野內匠頭勒因使御馳走役但是不願對擔任使御馳走役指導的 吉良上野介行賄

而在江戶城 松之廊下 持刀砍殺 吉良上野介.當天幕府將軍 德川綱吉下令 淺野內匠頭切腹自盡 但是吉良上

野介卻完全沒受到懲處.以至於 淺野內匠頭死後一年三個月後的元祿15年(公元1702年)12月14日深夜.

在原赤穗藩重臣 大石內藏助 和藩士 堀部安兵衛等帶領下總數47人的浪人武士.潛入江戶 吉良上野介 的住

所將其梟首!

所以說君子報仇(報復)一年不晚..開版大你都忍了二年了..差不多可以動手了
江湖英雄出我輩.一入江湖歲月催.皇圖霸業談笑中.不勝人間 一場醉
這種人越來越多了
不知道自己這種追求方式就是有問題
還一直自己詳稱是某某大學畢業
又說自己在當兵時,是士官要帶幾百個兵
真是腦子燒的不清

報警要不然就搬家~

還有叫你女友交友網不要在上了~

能避免就避免~

不要發生事情之後在後悔~


個人觀點就是:
別以為龜縮在網路就沒事.
稍微懂得把人釣出來.
透過方式就能有辦法知道人.
只是人不知道而已(CS).

個人的信任觀念是:
除了三等親之血緣關係及親密的愛人以外.
通通都是表面工夫之往來.
不會有熟到啥都知道的那種情況發生(ES).

個人的長遠觀念是:
當有了家庭小孩.非常建議這些都該斷.
兩人之間的信任雖然無敵.
但也會帶來更多無端之爭的困擾.
比方說莫名其妙的叨擾.多事之秋擾.
解決的上述之境的前提就是
雙方都有過人之處的交際法則.
換句話說.夫妻倆人都該有共通點(IS).
在交友上絕對是益友絕非損友.
記住唷~除非能做到這項過人之處之前提.
從沒看過交損友還能實際上可以維持長久的(SS).
就算藏私而不斷乾淨.也是可以啦.
哪天做父母的不幸就有可能是孩子之不幸(KS).
兇手追到底萬一就是當年仇視自己的冤家.
動機理由卻是很無腦的短短的一句.
"就是看你們家不爽."
若這種情形犯案的動機成立.聽到這句冤不冤!?(DS)

犽妹 wrote:
報警要不然就搬家~...(恕刪)

OS:這一棟很推阿.看來宅屋售出去後.
到現在仍舊耐震.地基建設做的很棒棒!

PS:這樓從還沒蓋的開始.個人早已有這些觀念.
剛好逛逛之虞.順便感謝這棟大樓.

SS:可以長久的另一面就是(絕大多數都是這類型)
除非夫妻倆人是烏合之眾及物以類聚的那一類的.
除了對錯還無法學會分辨之外.連倫理道德也喪失.

IS:若夫妻之間連這基準點(過人之處)都沒有.
對於各自的追求自由之崇尚優雅感.真的就不要硬撐了.
啥只要有一方就夠了.這種偷懶索取快捷抄的方式.
終究會被打回原形!這種問題很簡單.
因為問題在於自己不願進步而跟不上另一半腳步的人啊!

ES:這點意識都沒有.後面基本不用玩.頂多被玩玩.
或被蒙蔽而被玩.那麼對渴望的真愛.拍謝.容易被告吹~
繼續對著此多餘之無限的輪迴之圈打轉如附加價值般的渣.

DS:個人不知道人在世最大的好處是甚麼!?
但我很肯定的可以說人(男人)最大的好就是安心的捅老婆帶小孩(誤).
人最大的好就是樂在其中而獲得真正的肯定自己及累積核心價值.
當老婆有了.孩子也有了.那麼該把真正該擁有的核心好棒棒傳承給下一代.
當下一代身上有了你自己的身價並超越自己的核心價值時.
那麼責任已盡加上你就可以笑傲眾諸位英雄.這才是人活著的最大存在之價值.

KS&CS:出來混總有天會還的.
Closer:世界在變,我隨之而變.我心則續於寧靜. :)物質無法取代的快樂之大小便是真理!\m/

zai5886 wrote:
這種人越來越多了不...(恕刪)


我要先講,大部分精神疾病都不會造成周遭人的危險,
每個人一輩子裡面都有機會得到不同的精神疾病,這是普遍的現象,
最簡單的比方恐懼症之類的,所以這裡要先幫精神病正名一下。

而精神病當中有一種要比較小心,妄想型精神分裂症,
這類型的病患分不清處現實跟想像,有時候會有幻聽或幻視,
有些幻聽的訊息是相當負面的也可能很暴力,
患者可能會聽從聲音的指示傷害他人。

你女朋友遇到的對象,我不知道是什麼情況或是什麼疾病,
但最先要做的是自身保護,防狼噴霧要帶,對方出現逼近時可以第一線自我保護,
另外報警的時候要跟警察講對方是否有攻擊傾向,可能會造成他人傷害問題,
還有跟他講你的擔心及害怕,告訴警方考慮將對方強制送醫。

另外打給社會局,他們人力完全不足,但對於這種案件比較有經驗,
看看他們是不是有追蹤那個人,以及你對安全的疑慮。

你就不要再去打他了,這對事情不會有幫助,他如果真的妄想症神功護體,
你傷害對方吃官司反而保護不了女朋友。

這種事情屬於社會的共業,我們沒有提供足夠的資源給社會局、精神病患,
要你一個人擔不定時炸彈的後果似乎有點太重了點。
前一個月初個人看到很有值得省思的(如底圖).尤其是最後兩(6&7)點.
基本上就具備這兩點(面對負責與明辨立場)就足以完趴社會上的眾垃圾(思維缺陷).
flyingf wrote:
這種事情屬於社會的共業,我們沒有提供足夠的資源給社會局、精神病患,
要你一個人擔不定時炸彈的後果似乎有點太重了點。

Closer:世界在變,我隨之而變.我心則續於寧靜. :)物質無法取代的快樂之大小便是真理!\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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